大明王冠第五百六十五章 朕喜欢
尚宝司丞又是如此这般一说,朱棣讶然,“他竟然敢硬着头皮上?”
问道:“李懋的诗呢?”
尚宝司丞立即献上。
朱棣看了看,暗暗点头,“不错,有些才情。”
这就简在帝心了。
以后只要稍微有个机会,朱棣能想到李懋,那么这位永乐二年的科举进士,大概率就要青云直上,正式走在仕途的康庄大道上。
所以这就是诗会的好处。
之前靖难余晖之中死去的女秀才刘莫邪,也是通过诗会走入朱元璋的视线的,要不然哪能得个女秀才的恩赐功名。
李懋恐怕也没想到,他会成为本次诗会的最大赢家。
放下李懋的诗,朱棣问尚宝司丞,“可曾记录黄昏的诗词?”
估摸着是比不过了。
李懋那首诗确实还行。
尚宝司丞不敢说二话,急忙把记录的《石灰吟》递给朱棣。
朱棣接过一眼,看见了石灰吟三个三字。
讶然而笑。
就这?
那什么石灰有什么写头,你黄昏不会真以为你能写出《卖炭翁》那样的千古佳作罢,那可是白居易,你黄昏再读二十年书也赶不上。
天赋差距在那里。
入眼看了两句,暗暗摇头,比不上了,文字太朴实了,毫无出彩之处。
再看下去。
朱棣倏然僵滞。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严格来说,这也是写实。
石灰本来就是要打碎之后再使用,然后留下一片白净,所以这两句从表面上来,还是描写石灰的使用过程及其效果。
但是,又不仅仅于此。
这种感觉,朱棣就像先是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蔓草小道上,看不到丝毫盎然生机,只是无尽的平庸,然后突兀的,前面出现了一座高山,山间有瀑流从天而落。
迎面而来,敲打着人心。
写物言志。
这是诗词要达到的目的。
那么黄昏做到了。
而且是于腐朽之处见神奇,于无声处起惊雷。
简单的两句写实,却酣畅淋漓的将黄昏的心志剖开,没有丝毫隐瞒的裸裎在世人面前,坦荡的显现在朱棣眼前。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哪里是石灰。
这分明就是一个愿意为了大明天下为了江山社稷为了天下黎民,甘愿奉献无惧险恶也要留下一片清白盛世的明臣之心气。
为此不惜粉身碎骨!
这是何等的胸怀和胸襟,这是何等的壮气凛然。
朱棣深深的震撼了。
他以为自己了解黄昏,然而看见这首诗后,他发现自己对黄昏的了解还是太少,黄昏心中竟然有如此伟岸的初心和志气。
朱棣拍案而起,情绪激动,大笑着说:“好一个要留清白在人间!”
朕喜欢!
这首诗写的是黄昏自己,但朱棣却又觉得,这何尝不是写自己呢,这不正是自己靖难之后的心中所想吗。
朕和黄昏果然是同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