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兵事(2/2)

作者:吃个土鸡

从卫所到帝国第六章 兵事

之所以穿上这身除了显示自己最高长官的身份之外,又是为了衬托自己威武的形象。

见赵安走上点将台,三弟赵义上前一步大声喊道:

“启禀大人,安奠旗军全体官兵三百三十六人全部到齐,请大人训话。”

赵安双腿岔开,大马金刀地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拄剑,环视台下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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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按照卫所编制,一个百户下辖两个总旗、十个小旗,合计旗军应有一百一十二人,赵安的人马却严重超标。

深感不妥的赵安随即大把银子送入指挥使司衙门,庄远山了解情况以后,以安奠民多,寻常百户所不足以护民为由,从中千户所抽调一个总旗驻防安奠。

这个总旗名义上归中千户所,实际归赵安节制,官兵也都是由他安排。

什么?还多出一百六十八人?

洪武谕令:

“每一军户出正军一名。每一正军携户下余丁一名,在营自理,辅助正军,供给军装。”

卫所旗军本来不只是正军,还有余丁,不过后来由于军户逃役严重,正军都凑不齐,那就更别提余丁了。

显然赵安手下多出的这一百多人便是随军余丁。

在身穿布面短罩甲、头戴朱红勇字盔的旗军旁,还站着两队身着长身布面甲、头戴红缨笠盔的家丁,所着甲的布面皆为红色。

家丁军饷实际是由赵安所出,他们不属兵籍,因此不属旗军,算是赵安的私军。而赵安手下共有家丁五十六名,也是按照总旗编制的。

此时校场上只有两个小旗的家丁,余者暂时负责安奠城防。

位于军阵前排的是各小旗官、总旗官。

小旗身穿红色长身布面甲,头戴钵胄,胃上还有面小旗。总旗穿戴大致与前者相同,不过是多了两边的臂甲。

整支旗军分为刀牌手、长矛兵、骑兵、弓手、火枪手五大兵种。

有限的火器和战马也促使赵安选择将两个兵种独自编队。

整个安奠堡共有战马一百四十六匹,家丁队五十六人皆为堡中最骁勇者,人人有马,腰挎柳叶刀,配开元弓或朝鲜弓,长官是总旗赵先。

在旗军的六个总旗中也有一个全员配马的,挑选骑射出众者编成,为者,斩!

八、蔑视禁约,驰突军门者,斩!

九、掌管钱粮,中饱私囊者,斩!

十、私自离营,逾期未归者,斩!

以上十条皆为禁律,犯一条者必死。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军律,例如偷窃、打架之类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笞刑、笞刑不等,最高也可以处死。

“连坐法”也被赵安广泛应用于军中。

《安奠兵律》规定:

每小旗中,一人当先,余者不救,致令阵亡者,余者俱斩。

每小旗中,一战之后,若有人阵亡却没有敌军首级,余者罚饷一月。

每小旗中,有士卒逃跑,斩小旗官;小旗官不退,却因为士卒逃跑而阵亡的,士卒全部斩首。

官兵有因战而死者,视级别抚恤银两;官兵有因战而残疾者,每月给予补贴;官兵有临阵脱逃者,处斩后,家人亦受罚;官兵有被俘投敌者,家人为奴;官兵有临阵哗变者,主谋凌迟,家中三代皆斩,附从者亦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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