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皇太子第七百二十八章 抄家可捞钱
哪怕将他削职为民,至少能保他一条狗命。可是,他贪污了这么多,这就不能容忍了。
这些钱,可都是民脂民膏。要知道大明国库一年才四百多万两的收入,这就已经造成流民四起了。朱纯臣查抄的家产,居然达到了一年的国库税收,不杀他杀谁。
骆养性也是暗暗心惊,皇帝一动杀机,他知道朱纯臣的脑袋算是保不住了:“皇爷,除此之外还有兵部尚书张缙严。他的,他的家产共计,大概、大概这个也有九十多万两的样子。臣下正在统计,稍后才能清点完毕。”
一个成国公贪污了四百多万两,一个兵部尚书也有近百万两的贪污所得。仅凭他们的俸禄,几百年也攒不出来。
这也难怪,李自成打进北京城的时候,刘宗敏逼迫明廷官员追赃,搜刮了七千多万两银子之巨。
李自成的手下们还对明朝留下的高官勋贵们进行严刑逼供,美其名曰“追赃助饷”。对此,《明史》中是这么记载的:“贼下令勒内阁十万金,京卿、锦衣七万,或五三万,给事、御史、吏部、翰林五万至一万有差,部曹数千,勋戚无定数。
藻德输万金,贼以为少,酷刑五日夜,脑裂而死。”也就是说,大顺军对明朝旧臣们的追赃是有明码标价的,明朝最后一位首辅魏藻德拿出了数万两白银结果还被嫌少,最终在狱中被折磨五天五夜因脑裂而死。
明中叶以后白银大量流入使得官方禁用白银变成了虚话。万历初期“一条鞭法”的施行,主要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正是白银货币化冲击的结果。
然而明朝白银产量有限,明廷也从未像铸造铜钱那样制造银币,中国向来是一个产银不多的国家。自近代与欧洲各国通商以来,银的供给大部分依赖外国的来源,本土开矿成本往往高于投资。
关于明末白银总量,有人进行了推算彭信威《中国货币史》是25000万两,至于海外输入量,李隆生认为是近30000万两,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认为至少是72000万两。
李自成东征山海关前夜,“密运辎重数百辆西归,内帑于是荡然矣”。
这俩官员都捞了这么多,崇祯皇帝就算是想保他们性命也不可得了。于是,大手一挥,又加了一条罪名,贪赃枉法。
贪污,是太祖皇帝朱元璋最恨的事情之一。朱元璋出身于贫民之家,深受官府剥削。家人因此被饿死,于是对官府痛恨的朱元璋得了天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治贪。
历代皇帝都曾反贪,可是处置贪污的罪名却并不十分严重。比如,清朝的雍正时期。这一时期,只要贪污超过两万两以上的人,就要被斩首,不到两万两的就会被发配到边卫充军。
只有太祖皇帝朱元璋铁腕反腐,明初官员俸禄并不高。有些官员便动起了歪脑筋,于是朱元璋当年杀了15万贪官,只要有人贪污60两银子就会被斩首。
只是,到了后来朱元璋的铁腕手段就形同虚设了。到了崇祯末年,朝政早已崩坏。可以说,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局面了。
崇祯皇帝突然发现了一条发家致富捷径,抄家可捞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