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郡主小暖宝第1291章 蜀国的诗仙火遍四国
暖宝到底还是采纳了秀儿的建议,要给上官子越亲手做点什么东西。
毕竟这个大佬要啥有啥,啥都不缺,真的很难搞啊。
想来想去,也只能自己动手了。
以往他过生辰,那都不在身边,礼物到了就算数。
今年他就在眼前,怎么也得上上心的。
那就……
做一对护腕吧?
到时候再给他煮一碗长寿面,完事儿了!
嘿嘿。
是的,护腕。
靴子太难了,暖宝觉得自己做不来。
腰带嘛,好像有点暧昧了。
人家现代的姑娘送男朋友才会送皮带呢,寓意要把对方牢牢捆住!
她才多大?不考虑这些乱七八糟的。
护膝倒没什么说法,但用料有点多,缝制起来也比较费时间,还得找个机会儿去量上官子越的腿,算了吧。
思来想去,还是护腕最好。
找点上好的料子一缝,半天就能做好了。
若想绣点什么花样,那就再花半天时间咯。
如果还不够,就一天两天呗?
反正比做其他的东西省事儿。
秀儿得知了暖宝的想法后,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前些日子,她见暖宝要给上官子越亲手做生辰礼时,那叫一个欣慰,觉得自家主子总算知道要对子越公子用心了。
然而现在?
行吧。
是用心了,但用得不多。
……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有关于暖宝是神女降世的传言,也渐渐传到了四国各地。
与此同时,蜀国出了一位诗仙,写出了一首《望云霄山瀑布》的事情,也被四国的文豪们熟知。
【日照云霄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这诗写得好啊!
惟妙惟肖,气势磅礴。
每一个字,都用得十分精彩,硬是把一副众人没看过的景象给写活了。
每每读到这首诗,脑海中都会不自觉浮现出一座高峻陡峭的山峰来。
那山峰藏在云烟雾霭之中,瀑布从云端飞流而下,震撼人心。
整首诗的比喻,夸张且自然,新奇又真切,字字句句,铿锵有力,给人以无限遐想。
据说,有很多在外游历的人听了这首诗后,都想知道云霄山在何处,想要亲自去看一看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瀑布。
其中,有好些人还往蜀国的方向跑。
说什么,既然那‘诗仙’是蜀国人,那所谓的云霄山,应当就在蜀国附近。
而提起‘诗仙’,大家伙儿的看法不一。
有人觉得,《望云霄山瀑布》虽然写得好,但仅凭一首诗就自称‘诗仙’,未免也太狂妄了。
尤其是风月国和北国那边的文豪,更是不屑。
风月国以学识为荣,文豪最多。
那些文豪认为,他们是没有见过云霄山,若是见过的话,肯定能写出更好的诗来。
北国呢?骨子里都是粗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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