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章 故乡的书(1/1)

作者:沙拉古斯

赐我神之名第八百一十章 故乡的书

在古典时代的大部分和大部分地方,人们不愿意为哈迪斯献上祭祀。这不太符合冥王的身份和地位,但古典时代的信仰非常淳朴,祭祀神灵自然是有求于神灵。祭祀农神可以祈求丰收,祭祀战神可以祈求胜利,祭祀美神可以祈求爱情,祭祀冥王是为了什么?没有人嫌命长,别说是祭祀,甚至没有人愿意提起哈迪斯的名字。因为人间的信仰太少,再加上哈迪斯不住在奥林匹亚山上,导致了哈迪斯不在十二主神之列。宙斯沉眠,阿瑞斯陨落,波塞冬不知所踪,主神之中空出了三个席位,赫尔墨斯拿出了其中一个给了哈迪斯。十二月将至,曼达该用什么方法给哈迪斯送上祭祀?哈迪斯很期待,曼达很为难,赫尔墨斯很好奇,祂打开了凡间的视野,看了看王都。曼达正在操持祭祀,祭祀的目的是为了给逝去的亲人祈求幸福。这是曼达唯一能想出的合适理由,但即使这一理由很有说服力,却也没能得到太好的响应。人们不愿意去哈迪斯的神庙,王国之内也没几座哈迪斯的神庙,人们也不愿为哈迪斯献上祭品,就算他们非常思念逝去的亲人,也不愿对着哈迪斯做出任何祈祷。万一冥王被他们的诚意打动了,带他们去冥界看一看呢?在响应者寥寥的情况下,曼达启动了强制命令,所有的贵族必须祭祀冥王,平民可以自愿参与,王都的祭祀全权交给史丹利,曼达则穿梭于各个城镇,检查祭祀的状况。虽然曼达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祭祀的收获远逊色于农神和灶火女神。在曼达看来成绩不算太好,可冥王被感动了,无数年来,冥王收获的信仰全都来自于冥界的鬼魂,鬼魂的信仰不会化成珍珠,哈迪斯的信仰之泉也接近枯竭。如今看到珍珠在泉眼之中翻滚,哈迪斯决定立刻给人间送上回礼。曼达就怕这个,好在冥王还算理智,没有送凡人直接上路,而是把他们的亲人带到了眼前。直接把逝者带到亲人面前,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冥王命令手下的三千梦神,把逝者的灵魂带到了亲人的梦中。这一举动的反响不小,能在梦中与亲人团聚,大多数人表达了对冥王深深的感激,但也有人对此报以深深的憎恶和愤恨,曼达就是其中之一,他本以为梦神会把恩西亚送来,结果却把他的亲生哥哥和姐姐送来了。他的哥哥福克斯变成了一头猪,他的姐姐沙迪娜变成了一头母猪。他们跪在地上祈求曼达的宽恕,曼达痛殴了他们一顿,把他们踢回到地狱,继续受苦。赫尔墨斯关闭了凡间的视野,笑叹一声道:“这么棘手的事情,你都能处置好,他们要有你一半聪明就好了。”祂悄悄走出了神殿,在夜色之中来到了天河岸边,对着流淌的河水一挥手,雷霆权杖从河水中浮现出来。“这东西可真是强韧,”赫尔墨斯咂了咂嘴唇,“连天河之水都毁不掉你,我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黎明时分,曼达刚刚睡醒,耳边传来一阵祈祷声。“伟大的赫尔墨斯,商人的庇护者,请您看向这里。”“我即将购买一卷珍贵的书籍,请您为我鉴别真伪。”交易鉴定者,赫尔墨斯主营业务之一。曼达坐在床边打了个哈欠,这事该不该管呢?先看看是什么书籍。曼达集中意念,潜入了祈祷者的脑海之中,祈祷者是个三十多岁的商人,他非常虔诚,也非常专注,脑海里只有那本书的模样。看到书的第一眼,曼达来了精神,那本书的材质有些特别,不是羊皮纸做的,是木头做的。这是一卷竹简,在前前世,这是属于故乡的历史,在今生,这是秦格斯人的产物。曼达给了那商人回应:“把书买下来,是真品,你赚大了。”蓝海湾,酒馆的中等客房里,商人听到了神谕,吓得浑身发抖,转念一想,又有些激动,自己虔诚的祈祷,还献上了一罐酒作为祭品,不就是为了获得神灵的指示吗?他拿出了钱袋,倒出了四个金币、六个银币和二十多个铜子。那商人要五个金币,不知道四个金币他肯不肯卖。如果不肯卖就再加两个银币。如果还是不肯卖就没办法了,总得给自己留下一点路费。走出了客房,到了楼上,这里有宽敞的上等房,一个晚上要三个银币,住在这里的人都是有身份的,再加上收到了神的指示,商人相信自己不会受骗。推门进了房间,一位须发金黄的中年人冲他微笑道:“想好了吗?”“想好了!”商人坐在老者对面,“你说这东西是书,虽然我看不出一点书的样子,但我觉得这应该是个值钱的东西,我愿意出两个金币。”中年人一笑:“要是困了就找个地方睡一觉,别来我这说梦话。”“三个金币,不能再多了。”中年人摇摇头道:“到别处去吧,买点你想买的东西。”“我真的想买!可你开的价实在太高了!五个金币买了一卷书,别人会说我是傻子!”“把你当成傻子的那些人,永远赚不到大钱,王都里的政务大臣出重金购买秦格斯人的书,你猜猜他会出价多少?十个金币?二十个金币?对他来说这点钱都不值一提!要不是因为我年纪大了,不想走那么远的路,我绝不会把这桩生意送给你。”商人低着头道:“可我实在,没有那么多钱……”中年人犹豫片刻,叹口气道:“四个半金币,不能再少了。”商人咬了咬牙,倒空了钱袋:“我只有这么多。”中年人数了数,忍不住笑了一声:“铜子你拿走,剩下的归我,这里离王都还远,这一路你可能要吃点苦头了。”商人拿走了竹简,心里五味陈杂。有点兴奋,他坚信这东西能让他大赚一笔。有点心疼,四个金币加上六个银币不是个小数目,而且那中年人说的也对,这一路走到王都,至少有十几天的路程,靠那几个铜子可怎么过。先把酒馆的客房退掉,多一天都住不起了。再到农夫家里买几条黑面包,二十个铜子应该够吃到王都了。马车是坐不起的,只能风餐露宿走过去……到了酒馆门口,商人打了个寒噤,这天也太冷了。哆哆嗦嗦刚走两步,忽见一名少年跟了上来。“天这么冷,不想进去喝一杯吗?”曼达指了指酒馆。商人一惊,这人什么意思?素不相识,为什么突然跑过来搭话?曼达不想拐弯抹角:“我来这里想买件好东西,一本书,木头做的书。”商人大惊失色,东西刚刚入手,他是从哪听说的?解释下去不知要浪费多少时间,曼达直接掏出了钱袋:“出个价吧,你想要多少?”“我不认识你!”商人提高了声调,街上有不少人,这少年身体看着挺单薄,他肯定不敢明抢,就算他有帮手,光天化日之下……曼达掏出了三十个金币:“够吗?”“你,你这是,真的,真的吗?”商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曼达又掏出了十个金币:“够了吗?”“你的,金币,假的……”“连真假金币都分不清楚,你怎么出来做生意!”曼达扔给他一个金币,“好好验验,是不是真的!”商人把每一个金币全都验了一遍,四十个金币,都是真的。神灵果真不会骗人,这趟生意真的赚大了,刚一转手就赚了十倍。这么多钱放在身上不安全,得赶紧带回家去。商人收好钱袋,一溜小跑消失在了晨雾之中,曼达拿着竹简,到酒馆里开了一间上房。酒馆,真是个让人怀念的地方。到了房间里,曼达打开了竹简,自从来到这个世上,除了他自己写下的简体字,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没有字母的文字。工整秀美,方方正正的图画,这才是属于故土的文字艺术。读了两行,曼达陷入了沉思。这字,他不认得。应该是前前世的母语,可这种古老的书写方式让他实在太陌生了。拿回去逐字逐句的研究,应该能猜出个梗概,这好像是个“天”字……曼达把竹简展开到了尽头,忽见一团火苗钻了出来。不好,有诈!曼达跳了起来,火苗紧随而至,烈焰之中出现了一个声音:“克劳德赛,我们又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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