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部落王朝第四十八章 立国
范宇也听的心潮澎湃,在众人高兴喧闹了一番后。
范宇又提出了另一个难题,那就是粮食问题。
众人听到这个话题,也是一筹莫展,最后集思广益给出了两个解决办法。
一是打猎,二是去抢,也只有这两个方法才能解决燃眉之急,至于来年,等今年种下去的粮食大丰收,情况那就会好多了。
没办法,范宇也只能这样了,刚立国,就要当一个猎人,当一个强盗了。
当天下午,范宇召集所有的部落首领于营寨外面的空地上,由有扈氏宣布:
“从今天起,我们有范氏部落立国了,叫范国,以后的今天就是我们的立国日。
首领以后叫国主,首领的第一位妻子称国母。
国主拥有一切权力。
下设置执政官一名,协助国主处理日常事物。
再下设置农官一名、国尉一名、法官一名。
农官负责管理种粮食和储存,国尉负责管理和训练民众,法官负责协调纠纷,处理违法乱纪之人。
农官治下设置数人协助农官,国尉治下设置数人协助国尉训练民众,法官治下设置数人协助法官处理违法乱纪之人。
接下来,请首领就任国主并颁布执政官、国尉、农官、法官之职人选。”
旁边的范宇应声而出,在众人的注视下戴上临时由桂枝编制成的国主冠。
然后朗声道:
“下面,本国主宣布执政官、国尉、农官、法官之职位人选。
有扈氏,执政官。
石氏,国尉。
寿氏,农官。
福氏,法官。
易氏,亲卫统领。
庆氏、柳氏、经氏,协助国尉训练民众。
又封了十几个部落首领分别协助寿和福。
分封完毕后,范宇又退到了一旁。
有扈氏又拿出他的竹简,朗声念到:
“以后,每天国主太阳刚升之时召集众位臣工进行讨论国之大事,称之为朝。
颁布三条律令:
一,偷盗者鞭打五十。
二,对国主不尊敬者斩。
三,杀人伤人者,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另外,所有的壮年男子都编入军事组织,平时农忙时耕种打猎,闲下来的时候进行军事训练。
所有的孩童也一律编入童子军,分男女,男童子军进行军事训练,女童子军举行日常跑步锻炼和后勤训练。”
在宣布完所有事情后,范宇也给给这有职位的也戴上了用桂枝编制的头冠。
然后便开始了如火如荼的立国建设,先是分清人口,男七千五百四十三名,其中正值壮年的有六千三百四十三人。
范宇又让易在这六千多人中在挑选四百人,加上原来的一百名亲卫,一共五百人的规模。
这些由于范宇的亲卫,所以不用从事农耕和打猎,但是他们只要不和范宇执行任务,就得天天训练。
所以后来的每个人都是以一敌百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