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活捉一只作者菌(1/2)

作者:番大王

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47章 活捉一只作者菌

再三保证不会生气之后,兰戎坦诚了一切。

听完他的话,花知婉震惊了。

文章竟出现了这么多连作者都不知道的伏笔,而且,伏笔出现之后还被完美圆上去了。

当时,她明明知道后面有阴狗追来,却还是停下脚步更新章节,此处造成了时间差。

重伤的曲暮酒无法使出武功,遂跟随他们来地窖躲避。他们跌进石室后,他就独自了碰上阴狗。未能全身而退,他被废了武功,或许就是这个事件,导致了曲暮酒今日的性情大变。

在遇见青钩蛇之时,花知婉记得它会畏惧蛊血。而见了比青钩蛇大几百倍的九头蛇,她就忘记了这个设定。

出圣地时,她倒是奇怪,曲暮酒没有派人看守石室。原来不是没有派人,是派的人全都死了。

种种事件说明,她留下的突兀之处,正被这个世界的某种力量渐渐地合理化。

《酒尊兰魔》明明是她创造出来的一本书,又仿佛它有一套独立于她思想的工作体系。

作者菌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动补齐在干预她的剧情,还是她的码字行为在干预这个世界。

当花知婉无法把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的兰戎,单纯地视作一个书中的人物时,他们身处的世界对于她,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小说世界。

她不再揣着电脑便有恃无恐,她开始迫切地希望,兰戎得到一些东西。

“你需要一件,使你所向披靡的兵器。”

花知婉翻阅大纲,想找出自己当初的设定。

“找到了,这里……江湖宝剑第一名,天辰剑。”

天辰派是天下第一的剑庄,曲千奏是剑首,继承父亲衣钵的原定男主曲暮酒,他所用的剑便是天下第一的武器。

按照取名废粗暴的原则,曲暮酒用的剑,作者直接取名为“天辰剑”。

——得天辰剑者,得正道。

它被天辰派视为镇教之宝,藏于禁地。

看来,他们要深入敌穴才能拿到它。

花知婉默默记下这一点,在脑子里构思,要怎么写他们才能安全地得到天辰剑。

“还有,你需要养一只宠物。”

她把兰戎拽到电脑前,让他看电脑屏幕中千奇百怪的示例图片。

“你看,就像神雕、玉蜂、花蜘蛛、小红马,之类的……唔,我们都当了大魔王,得放一只酷炫一点宠物在身边。想想看,你最喜欢什么动物?我给你弄一个出来。”

兰戎直起腰,弱弱地说:“关于宠物,其实我心中早有想法了。”

“啊?是什么?在哪?”

除了天辰派的两只狗,她不记得他们有出场过其他类似宠物的生物啊。

……

(三分钟后,密道尽头)

望着眼前那一抹铺天盖地的白色,花知婉的内心是奔溃的。

在一重又一重锁链的缠绕下,有的蛇头萎靡地耷拉在地面,有的蛇头则精神奕奕地盯着他们俩看。

它们尚未“到齐”的阵势,就已经足够惊悚。

蠕动的身躯是那么的巨大,那夸张的宽度简直可以将她横着放进去。

“兰兰兰戎,你选的宠物,胃口大概不小……你确定能宠得过来?”

花知婉一边紧张地注视着码字界面,确保锁链没有松动,一边哆哆嗦嗦地,想劝阻兰戎打消这个重口味的念头。

少年冲她点了点头,道:“饲养了它几年,我发现它是有灵智的。”

有力的双臂从背后搀住她发软的身体,他在心里补充:选蛇类做宠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婉婉姐姐是非常怕蛇的,她怕了就会赶紧来找他。被依赖的感觉,真是不错。

对兰戎鬼畜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胆小又怕死的花知婉噼里啪啦地码字,在锁链上重新加固了几层。

“行行行,有灵智。你快点把南幽草喂给它,让它认主。”

【因蛊血而开花的南幽草充分说明了主人不平凡的身份,特殊的毒性标示着他拥有最邪恶又无比强大力量。就连恐怖的九头蛇,都甘心地臣服。

兰戎,成为了九头蛇的主人。】

决心要让兰戎的画风趋向大魔王,作者菌的用词也大胆了起来。

“啊,对了,我是不是可以把这蛇变得小一点?”

花知婉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主意:“用的时候它可以出来,大杀四方,不用的时候可以把它放在口袋。”

【九头蛇认主之后,可以随兰戎的意愿变换大小。】

成功码完需要的情节不久,新设定就奏效了。

毋庸置疑,她的这个主意想当成功。

一整只九头蛇一共只有巴掌那么大,之前耀武扬威的蛇头,小得仿佛小拇指的指头。

花知婉大着胆子,上前摸了摸两把。蛇皮冰凉光滑,奇异的外形使它看上去像个制作失败的手办,晃来晃去吓唬人时,竟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丑萌。

但她心里无比清楚,这家伙变大后的威力和体积是多么的惊人。

那堆满了密道的尸骨,还有她软掉的双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得不说,兰戎的决定是明智的。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九头蛇与大魔头的身份,还意外的十分相配。

看自家儿子有了装逼的资本,花知婉心里十分高兴。

没了九头蛇之后还有个好处——密道的魇菇就可以随便采摘了。

之前在宁员外身上骗的财宝全被天下第一肉给夺走了,他们出去一趟根本是夹着尾巴回来的,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没有享受到!

……

莹白色的小豆子铺满了密道,珍珠一样柔润的光泽在封闭的空间里跃动着,偶尔连石壁上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

将手触上去的话,会感觉指尖被轻微地烫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细细感受这神奇的触感,它已在你感受到烫的那一瞬间消散得一点而都不剩。

花知婉和兰戎忙活着,把魇菇摘下来,攒进兜里。

等出去了,可以把它们拿去卖钱。

小小一颗魇菇,可是价值千金。

“婉婉姐姐,为什么你的法器这么厉害呢?好像我们想做什么都能被立刻满足!”

大概是今天终于把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说出来了,兰戎与花知婉的谈话愈发地没有间隙,他想问什么,就毫不犹豫地问出口。

“是的呀!”花知婉笑眯眯地说。

微仰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得意洋洋的,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自信、神采飞扬。

“在这个世界上,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你。”

魇菇甜豆般的香甜气息弥漫在空气里。

这种食用过量就会致幻的植物,使得兰戎的视线都稍稍地有点不清晰。

这里,明明是透不进光的地方。可他眼中的她,此刻却正被一团暖黄色的柔和光晕笼罩。

仿佛受了蛊惑,他鬼使神差地接过话茬,还真的就乖乖地将愿望给讲出来了。

“那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直,和你一起。”兰戎仔细地,加上时间定语。

“哈哈,当然啦,我永远都会是你的姐姐。”

她毫不犹豫地回了他一句,语调轻快、笑容坦荡,漫不经心。

“啊?姐、姐?”兰戎揪着衣角,垂下脑袋,闷闷地说道:“我……其实我……”

他支吾着,脑里心里全在回忆着水潭里那一幕,回忆着他们的靠近、回忆着刺骨的潭水和滚烫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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