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伐瑞托战记一百三十四、剑魔
我怔了一下:“‘他’?”
依库拉不再说话,抬头望天。
突听一声鹰啸传来,被暴风雪当做烘炉的死灰色的苍穹下,也不知从哪飞来一只鹰。
我心中一动。是他……
※ ※ ※
直到此时此刻,我才发觉这座城市竟然已经变得如此安静。黑石城,不,战场本不应该这么安静的啊。
一辆由四匹白马驾驭的敞篷马车碾过一地冰雪,朝我们这边不徐不疾地驶来。
一块平板型的车身周边镶金佩玉并且两侧各雕镂着一只鹰,连车辐亦是黄金打造的,看起来华丽气派与众不同。
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慵懒地倚在铺满紫貂皮的软榻上,他穿着件宽松的、领口很低很大的黑色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巧夺天工的花纹跟鹰的图案。他的一头金发披散开来,同黑袍形成强烈的对比。格里弗斯的目光比冰雪还要寒冷,俊美无比的脸上,笑容一如既往地冷傲而悠闲,仿佛对任何事情都不屑一顾,任何事情对他来说都不值一哂。只是,在垂着丝穗的阳伞所投下的阴影的笼罩下,这笑容仿佛说不出的阴冷。
所有人都在注视着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他一出现就理所当然似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跟其他人一比,简直鹤立鸡群。
我方士兵全都用敬畏的眼神望着格里弗斯,而敌军则是用畏惧的眼神。
这也难怪,我跟爱德华?沃特森诺蒂从大草原回来以后,才知道理查德?菲斯特沃跟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已正式启用格里弗斯。
鹰从那个时候开始终于能展翅高飞。
联合军在奥戴亚卡领地长驱直入,格里弗斯担任先锋,根本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他。有格里弗斯在的战役全部都会胜利,无一例外。他的战功已经多到让其他将领从嫉妒,到敬佩,再到感叹望尘莫及的地步。
格里弗斯治军甚严,他天生傲骨,不屑与底层士兵为伍,对待部下冷酷、严厉,无法与之同甘苦共患难。然而他赏罚分明,绝不姑息养奸,举手投足间显露出领袖风范,亦绝非那些酒囊饭袋的将军可相提并论。是以,士兵们面对格里弗斯,只有敬畏。
——这样的态度,亦正是格里弗斯想要的。
※ ※ ※
驾驭这辆马车的是一名身穿深青色的盔甲的英俊男子,淡棕色头发,黄皮肤,不苟言笑。他叫威廉,是格里弗斯新收的得力助手,亦是他的心腹。
威廉跳下马车,侍立在马车一侧。依库拉面对格里弗斯,两道浓眉几乎要拧在一起,沉声道:
“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
格里弗斯笑了笑,客客气气地道:“依库拉将军,久仰久仰。自从我军攻入奥戴亚卡以来,能令我军如此大费周章的,你还是地编织在格里弗斯的周围,电光火石间那些利爪以语言无法描述的极快速度,疯狂攻向依库拉!
“啊啊啊啊啊啊——!!!”
依库拉发出的惨叫声令人全身起鸡皮疙瘩,运起全部功力的他眨眼间就被那些利爪撕碎了,尸块飞溅得到处都是,风中顿时充满了血腥气!
我们全都惊讶地张大了嘴。我只觉得胃部不停地抽搐,几乎已忍不住要呕吐。
我颤声道:“那……那是‘剑神’吗……?”
“不。”格里弗斯以一种非常优雅的姿势收剑回鞘,鲜血连一滴也没有溅在他的身上。
他看着我,金发随风飞舞,淡淡地笑了笑。
“这是远远凌驾于‘剑神’之上的剑法——剑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