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史蒿之力拒朝廷(1/1)

作者:比萨饼

狠宋第233章 史蒿之力拒朝廷

襄阳,京湖制置司衙门。 “……钦此!”袅袅的香烟中,使臣念完了圣旨,史蒿之爬起来,接过圣旨,却没说“臣领旨!” 只是他面带冷笑,衙门陷入一片低气压中,让使臣心惊胆战,他也是倒霉,这趟差事轮到他来,他不得不来,看史太尉的样子,就算接了旨意,也怕有麻烦。 不过史蒿之倒没有为难他,着好生安置使臣,然后盘算起来。 这份圣旨要求史蒿之出动京湖兵马,进军洛阳,接应赵葵。 为了奖励史蒿之响应号召,加给史蒿之以“兵部尚书”职衔,事成之后,另有重赏。 朝廷要说给史蒿之升官,史蒿之则视为笑话! 你要奖励就好好奖励,给个不伦不类的“兵部尚书”,算什么? 宋朝建立了一套复杂完备的体制,通过设置枢密院、三衙、兵部等多个各负其责、互不隶属的军事机构,以“军权三分”的方式对军权施行了极为有效的制衡和约束,其心思之缜密、手段之复杂、影响之深远,历朝历代无出其右,堪称达到了古代军权管控的“天花板”。 枢密院位高权重,对全国军队有出兵权,无统兵权。 禁军三衙负责保护临安府和建康府两大重地,军官手握重兵,有统兵权,无出兵权。 而兵部的资格最老,却沦为无存在感的“小透明” 作为老资格的朝廷军事管理机构,兵部可以追溯到三国曹魏时期的“五兵制”,历经隋唐两代发展,兵部成为王朝主要的军事管理机构,权势很大。然而,随着唐朝后期的藩镇割据以及更加混乱的五代十国,地方军阀纷纷拥兵自重割据一方,以致于兵部的权力大大削减。 宋朝建立后,对兵部的权力进行了进一步的弱化和虚化,据《宋史》记载,兵部掌“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土军、蕃军,四夷官封、承袭之事,舆马、器械之政,天下地土之图”。 其中不难看出,兵部对厢军、民兵这些战斗力不足的地方军队进行一些管理,加上一些后勤保障、测绘地图之类的事务,对于宋朝真正的中央军“八十万禁军”(并非是实指)是根本没法染指的,更谈不上指挥作战、调兵遣将了,可以说是存在感极低。 南宋此次军事行动原本是打算在三个方向,配合夺取河南之地的,除了赵葵统领的两淮战区宋军,宋理宗还想调动京湖的史嵩之以及四川的赵彦呐,然而两大臣皆不支持此番战事。 赵彦呐不出兵声援赵葵军,吸引关中之地的蒙古军,对入洛帮助不大,也就罢了,离得远帮不上什么大忙。 史嵩之很重要,朝廷说要封史蒿之为“兵部尚书”,毫无诚意,史蒿之只能呵呵了。 他写了一道折子,托使臣带回去呈交皇上御阅。 宋理宗观看史蒿之的折子,乃是拒绝接受“兵部尚书”职衔,说什么才疏学浅,不堪大任,还有就是新近受赏,不好意思再进位。 同时,对于要其出兵的要求,史蒿之的意思是“臣不奉诏!”当然没明说。 以前交代过,“抗旨不遵”对于文臣中的重臣而言,那不是件事! 宋理宗是不会杀史蒿之的,但是否要罢黜他的官职? 找来右宰相郑清之商量,郑清之不想背这个锅,反对! 他振振有词地道:“史蒿之在京湖一带很有影响力,让他出兵几乎没有可能,但是朝廷还不能动他,万一逼急了,史嵩之拥兵自立,那么京湖地区必然大乱,那时别说端平入洛的军事行动不能实行,大宋还要陷入到平定内乱的战争中。即使顺利撤了史蒿之的职位,新任京湖制置使一时必然会难以控制京湖局面,对发兵入洛不会有利。” 撤换史蒿之这议遂罢,郑清之觉得:“为人臣者,史嵩之还不至于到了置大宋生死于不顾这种地步吧?史嵩之是个重‘事功’的人,没有实权给他是休想其有作为的,臣以为可把端平入洛督粮草这一至关战役的大任交给了史嵩之!” 于是使臣再走一遭,传朝廷圣旨,乃诏令嵩之筹画粮饷。 你不出兵可以,你支持一下粮饷吧,供应粮食给两淮军队,说是京湖地区方便供食,但在史蒿之眼中,那就是朝廷吃大户,专一找自家的便宜。 他就回了朝廷一道折子,乃“臣熟虑根本,周思利害,甘受迟钝之讥,思出万全之计。荆襄连年水潦螟蝗之灾,饥馑流亡之患,极力振救,尚不聊生,征调既繁,夫岂堪命?其势必至於主户弃业以逃亡,役夫中道而窜逸,无归之民,聚而为盗,饥馑之卒,未战先溃。当此之际,正恐重贻宵旰之虑矣。 兵民,陛下之兵民也,片纸调发,东西惟命。然事关根本,愿计其成,必计其败,既虑其始,必虑其终,谨而审之,与二三大臣深计而熟图之。若夫和好之与进取,决不两立。 臣受任守边,适当事会交至之冲,议论纷纭之际。雷同和附,以致误国,其罪当诛;确守不移之愚,上迕丁宁之旨,罪亦当诛。迕旨则止于一身,误国则及天下。” 巴拉巴拉一大堆,意思就是说京湖地区有水潦螟蝗之灾,饥馑流亡之患,严重乏粮,无力支持! 什么没粮只是借口,史嵩之在京湖地区的襄阳经营十多年能没粮? 史嵩之所说是实情,也有藉口。史嵩之在襄阳十几年,主要功绩在于经理屯田。至绍定元年,史嵩之已积谷六十八万石。去年冬天还给围攻蔡州的蒙古军运去三十万石军粮,今年夏天就没法给开封、洛阳提供军粮了么? 史嵩之既不肯出兵,也不肯助粮,恨得宋理宗牙痒痒的,一迭连声要把他撤职查办! 根本不用宋理宗下手,史蒿之以退为进,上表要求辞职,不做京湖制置使了,以免妨碍朝廷行事,他于心不安。 他说得痛快,郑清之却不敢痛快同意,他认为既然朝廷已经决策,必须同心协力,一致对外,于是阻了宋理宗的举动,他私信一封给史嵩之,叫他“勿为异同”,即不要搞另外一套。 中国文化的特色是这样的,圣旨、上级的命令不好使,私人私信反倒有用,即使史嵩之力求辞职,但最终勉强地同意留任,为两淮之军送粮。 然而,史嵩之会心甘情愿地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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