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自恋的天养十年前的悲剧(1/1)

作者:快穿狂魔

带着快递驿站穿年代第一百七十章 自恋的天养十年前的悲剧

“哎呀,不得了,家里煤炉上还炖着汤呢,天养,快回家,别再把咱家烧了,太严重了,半分钟也不能耽误!” 虽然这个借口颇为生硬,但说完之后,高芸她就赶紧拽着高天养往回跑。 不管怎么说,胥亥在村里的遭遇。 还是别从他们嘴里泄露出去为妙。 想临时编个其他故事勉强圆上高天养的话,高芸也没那急智,所以只能先这么生硬退场了,回头再慢慢琢磨吧。 但别说,正是因为她这个借口实在是太假,反倒让赵大娘他们一愣,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高芸姐弟俩的身影都快消失了,大家伙也是真有些哭笑不得。 “这丫头也太能扯淡了,简直睁着眼睛说瞎话嘛,谁家这个点炖汤啊!” “这不明显瞎编个借口不想说!” “唉,你们也别为难人家了,想来她不想说的事肯定跟她家有关,你们家遇到了点事情,难道都想告诉别人吗? 家丑不可外扬嘛,是不是……” “可是小高能有啥家丑啊,还涉及到大队长,等等,我记得小高说过她家大队的房子借给大队了,准备回头让知青住,毕竟空着也是空着,房子长时间没人住,没人气啥的,很快就破败了。 先前是不是有人说过,那个知青去的大队,就是个什么高大队嘛,小高家在大队有现成的房子可以给知青住,而这个知青又是提前来的,公社安排他到小高家在大队的那个房子住也合理啊。 所以是这知青给小高家的房子造成了什么破坏吗,才要赔天养两块钱?” “哎呀妈呀,感觉还挺有道理。” “说的通诶!” “赔两块钱,感觉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破坏啊,而且天养不是还说,让他帮忙给大队长带一句话嘛,就是说这两块钱里,包含了给大队长带话的钱。” “搞不懂,真是让人有点迷糊。” “还有既往不咎的到底是啥事啊!” “高芸也太能吊人胃口了。” 虽然赵大娘他们在高芸走后,稍微分析出了些有用信息,但显然并不足以分析出事情全貌,最后只能暂时放弃。 有的继续蹲守,准备看热闹。 有的看了看时间,回去上班了。 …… 因为是用跑的,所以这次不到十分钟,高芸就跟她弟弟到了家,并在家门口缓了一分钟才开门进去,紧接着高芸她就将大门关上,迫不及待的追问道: “快,现在说一下详细情况。 那家伙到底长啥样啊?” 这时候指责她弟弟也没啥意义,所以还不如追问,满足一下自己好奇心。 “你说那个知青啊,就那样吧,哪有大妞姐说的那么夸张啊,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的衣服也不怎么样,呃,我不大会形容,对了,姐,我给你看一下小人书吧,他就长小人书里那个样子。” 琢磨了一会儿,高天养也没琢磨出到底该怎么形容胥亥,还是扭头看到放在床上的小人书才灵机一动,赶忙去翻自己的那些小人书库存,找对应人物。 “找到了找到了,姐,你快过来!” “他就这个发型,这个样子。” 高芸此时当然是很好奇的直接凑了过去,看向高天养指的那个方向,那一页小人书上有好几个人,但高天养指的那个人头发稍长,且乱糟糟的,是一个被抓住的反派间谍,并且逃窜了两天。 “你……确定他长这个样子?” 高芸现在有点怀疑,这小子不会还坚定不移人家人家是间谍啥的吧,不然为什么专门指着一个间谍说就长那样。 而且那间谍一脸络腮胡子。 怎么也跟好看搭不上边吧。 “不是长这样,我是说他头发大概是这个样子,什么样子我得再翻翻,好像有在书里面看到过类似的,但不知道是在哪本书里,姐,你再稍微等等。” 解释完,高天养就继续翻起了书。 而高芸想了想,也觉得好像还挺合理的,毕竟现在的胥亥与王大妞嘴里所说的那个胥亥,有些差别也正常。想想嘛,大半夜可能刚洗漱完,在床上突然遇到不知名人的袭击,还是非礼式的袭击,受到惊吓,整个人惊慌失措的跑回了公社,告完状兴许一夜没睡,更没时间打理自己。然后这事还没解决,就是为了躲她们才下乡的那两姐妹又追了过来,任谁都得受到点刺激,头发凌乱。 又几分钟后,高天养总算找到了个他觉得还算符合标准的画像,并说道: “姐,书里面男的好像大多数都是国字脸,没有找到他那个脸型,娃娃脸也不像,所以,我感觉他跟这个女的有点像,不过脸没有这么圆润,把左右脸这边的线画直一点就更像了,然后眉毛稍微浓一点,不是这个柳叶眉,嗯,跟我的眉毛差不多,眼睛还要大一点点。 可能也跟我差不多吧。” 听到这,高芸已经想翻白眼了,这个死小子,咋不直接说跟他长一样呢? 算了,果然是没人能指望。 当然了,虽然高芸心里觉得高天养相当不靠谱,但眼睛还是不由自主的看了下高天养指的那一页的小人书,然后就根据下面的文字描述发现,感情他指的那个女的还是个间谍,是个女间谍。 瓜子脸长头发,确实是美女。 “我知道了,现在有个问题,你答应帮那知青传话,准备什么时候去?” 高芸已经不想纠结那个知青长得跟高天养描述的是不是一模一样了,这事就暂且揭过不提吧。可已经答应人家的事总不好放鸽子耍人吧,不过高芸真不想再回一趟村,所以还是得看高天养。 反正大宝天天都是自己回家,让他独自一人回趟大队,应该没啥问题吧? “对哦,要通知大队长。” “姐,能不能晚上等大妞姐过来让大妞姐回去通知啊,我不想再跑了。” “你觉得呢?等大妞姐再通知,是让大队长晚上连夜赶过来,还是明天再来啊,你不说太让大队长尽快去吗?” “唉,那我去跑一趟?” “随便你,违约也不是我违。” 一番纠结之后,高天养还是决定回一趟大队,告诉大队长这件事,知青说既往不咎,大队长应该会挺高兴的吧。 紧接着,当然就是高天养自己独自一人回大队,如今去哪都要介绍信,所以其实孩子是不容易丢的,路上也没太多危险,至少目前高芸只听过最近几年有病死夭折的孩子,没听过谁被拐了。 大队独自上学回家的孩子多着呢。 高天养离开后,高芸就又去了一趟未来世界,打开外卖软件,购买了一批老干妈风味鸡油辣椒酱,以及肉质比较嫩的童子鸡,当然,价格也比较便宜。 十来块钱一只。 十只只要区区不到两百块钱。 专门用来替换,回头晚上张主任即将送来的那些走地鸡,倒不是高芸非得赚这差价,关键是走地鸡的骨头硬,张主任又要求骨头也能嚼碎的风味,想让走地鸡的骨头能够轻松嚼碎的难度,可比让童子鸡骨头能嚼碎难度,高多了。 反正高芸自己是没那个把握。 至少没有一次性成功的把握。 与其为难自己,不如自己给自己降低一下难度,走地鸡的骨头没那么容易炸酥脆,那就换成童子鸡嘛。反正都是辣的,吃不出太大风味区别,甚至于童子鸡的肉质还要比走地鸡肉质嫩很多。 只要数量上不缺斤少两就行了呗。 甚至还能多给他些鸡肉呢。 而且想也知道,老干妈里面的那些鸡肉块,应该不大可能是纯散养走地老母鸡,童子鸡说不定更契合原配方呢。 当然了,虽然东西已经买好,但毕竟现在未来世界那是凌晨一点多钟,至少也得七点才能正式配送,再加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所以高芸索性从冰柜里拿了些食材出来,放微波炉当中按解冻按钮解冻,准备自己做些零食,网上买零食,终究感觉不那么健康或者安全。 还是自己做更加放心一些。 比如说牛肉干,猪肉脯,乃至肉松之类东西,自己做起来还是挺简单的。 像肉松,如果家里只有一口锅,想要做肉松的话,确实有些困难,同时也比较费事。但如果家里能有个功能比较多的面包机,做肉松就简单多了,将前期工作做完之后,放面包机里面,既不粘锅,也不用担心火候大,糊了啥的。 很多面包机就有做肉松的功能。 也有做酸奶等一系列东西的功能。 猪肉脯牛肉干之类,自己买个家用烘干机,虽然耗时较长,但基本能做出来,买个小型商用的,效率会更高些。 后续做些其他干货,甚至于果干。 也都挺不错! 当然了,前提是比较闲,也真的需要没事经常做些自制零食啥的,不然买回来也就开始用几次,然后便闲置了。 高芸家的面包机买回来总共也就做过两次酸奶,五次面包,小型商用烘干机也仅仅只烘干过几次水果,后来基本闲置,要不是这次突发奇想,觉得自己厨艺有所提升,想要再搞些自制零食。 也不会把已经闲置到落灰的这两样东西翻出来,擦洗一下,再次利用上。 大概忙到四点多钟,高芸就已经成功利用面包机做出了第一批猪肉松。味道没那么甜,也没那么咸,但肯定很健康,且用料很实在的猪肉脯,已经放到小型商用烘干机当中进行烘干处理了。 牛肉条也已经卤好,正放在汤汁当中浸泡入味,等回头猪肉脯风干好了。 就能放烘干机里面烘干了。 那种草原风味的牛肉干,高芸是真的不大习惯,她还是喜欢自己的风味。 而接下来,当然就是烧晚饭,并且五点左右便将晚饭烧好端出去,等高天养回来。先前解冻食材的时候,高芸就有特地多拿些食材出来,备菜工作也早就完成了,所以做菜的速度自然也快。 五点多,将近六点的时候。 高天养是跟王大妞一起回来的,两人刚进屋,高天养就颇为郁闷的说道: “姐,我白跑了一趟,我到大队的时候,大队长已经去了公社,早知道我就不去了,累死我了,还渴死我了!” 说着高天养便去拎烧水壶倒水喝。 高芸不大喜欢喝热水,再加上她这身体也没有痛经的毛病,所以家里面连热水瓶都没买,正常就是把烧水壶放煤炉上,烧完水就将烧水壶拎边上放凉。 谁想喝水直接倒,都是凉白开。 连灌了两杯凉白开后,高天养才又给王大妞也倒了杯白开水,而这时王大妞正在跟高芸八卦知青胥亥的事情呢: “来的路上我听天养说了,真是想不到那个小亥背后有那么多故事,果然还是长得好看的人故事多,波折多,像我们这些普通人,就没啥故事可言。” “哈哈哈,大妞姐,你不是说你年轻的时候也是十里八村一枝花,附近村不知多少小伙追求你吗?咋没故事?” 高芸当即笑着提醒她。 这些话以前可没少听大妞姐说。 “他们那追求算什么?最多也就是今天说句话,明天送一朵野花啥的,你天国哥最大方,没事就打麻雀给我吃。 一次还逮了条蛇烤给我。 吓死我了,但确实还挺香的吃。” “唉,不说我的事,我那点事算什么,太寻常不过了,哪有人家那个来的刺激,同父异母姐妹俩,看上了同一个男人,结果那个男的为了躲她们直接报名下乡,她们俩还坚定不移的追上来。 不对,这情节咋感觉有点熟悉。 总感觉好像在哪听过似的。” 笑着说了两句自己过去的事,又稍微总结了下胥亥的事情后,王大妞便不由皱起了眉头,这情节不总结也罢,一总结,总感觉脑子里好像有什么印象。 真的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王大财和王全玉吗,他们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好像一直不大好。 然后一起喜欢上了同村的花花姐。 不过王全玉杀了王大财,然后王大财吃了枪子,花花姐也因为他们两个的事被人指指点点,后来跳河自杀了嘛。 我听三年级王建华说的。” 这事高芸是真不知道,但她弟弟高天养倒是脑子一转,很快想起了几个月前,听学校三年级朋友讲的这事,好像是八九年前的事了吧,当时闹挺大的。 王建华家是那个花花姐的邻居。 有听家里长辈提到过这事,同时又没人要他保密,自然不吝啬跟朋友说。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成为朋友? 高天养上学年纪比较大,他现在的年纪跟上学比较早的三年级王建华他们算同龄,同龄人比较玩得开很正常嘛! 再加上高天养手里既有比较罕见的橡皮筋、沙包和毽子,也有更罕见的小人书,同时并不吝啬借给别人,所以在学校人缘不错,有很多朋友也很正常。 以前家里没什么小人书的时候,他会回来讲给高芸听,后来有了小人书。 吃完饭他就看小人书去了。 哪有空没事跟高芸闲聊啊! 所以高芸对此事并不知情,而事情发生的时候,原身才五六岁,可能不怎么关心,故而记忆里也没有相关情况。 “对,就是他们兄弟,我说怎么听着有点熟悉呢,也就性别颠倒了下!” 王大妞这时也总算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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