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侠客行(1/1)

作者:懒少

快穿:太子再起,仙女别坑我第57章 侠客行

“你已完成本场比赛,请你迅速离开,去参加其他项目比赛。” 李清一走出该展台后,便进入了绘画比赛的展台里面。 李清一走进展台,仿佛踏入了一个梦幻般的境地。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充满未来科技感的空间。前方,一个巨大的白色屏幕矗立在那里,宛如一道通往异次元的门户。屏幕上流转着淡淡的荧光,给人一种超脱现实的感觉。 他的视线移向旁边,一张简约的桌子上摆放着墨水、印章和一支画笔。桌面上清晰地写着几个大字:“自由在白屏上作画,盖好章后,即完成比赛。”这简短的提示透露出一种神秘而引人入胜的氛围。 李清一不禁被这一切所吸引,便挑战这个比赛。他拿起画笔,蘸取墨水,开始在白屏上挥洒自如。 他的画笔在屏幕上跳跃、舞动,犹如一个舞者在舞台上翩翩起舞。他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幅精美的画作逐渐呈现在白屏上。 李清一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拿起印章轻轻盖在画作上。这一刻,他感到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涌上心头。 完成比赛后,他站在白屏前欣赏着自己的作品。这幅画作不仅是他个人才华的体现,更是他对这个虚幻世界的独特理解和感受。他感到自己仿佛与这个展台、这个虚幻的世界融为一体,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这幅画作是一幅古风景色图,上面描绘了一位老者仰望着连绵起伏的青色大山。大山高耸入云,仿佛与天相接,给人一种壮阔而神秘的感觉。大山下面,流水潺潺,长流不息,仿佛在诉说着古老的故事。 整个画面意境优美,色彩柔和而鲜明,给人一种宁静而深远的感觉。老者的形象栩栩如生,他的眼神充满了对大自然的敬畏和感激之情。他的存在与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仿佛是大自然的一部分。 这幅画作不仅仅是一幅普通的风景画,更是一幅充满诗意和哲理的作品。它通过画面的形式传达了一种关于自然、生命和宇宙的思考和感悟。它是一幅不平凡的作品,能够让人在欣赏的同时,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和力量。 这是他根据原主的记忆创作的画作,没想到原主竟然如此多才多艺。这幅画作如果传到地球,必然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在三界中,文化并不被特别重视,但这幅画作却展现了原主深厚的艺术造诣和独特的审美观念。 它的存在,无疑是对三界文化的一种丰富和补充,也会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欣赏到三界文化的魅力,但这一切不过幻境罢了。 忽然,李清一回到了现实,他环顾四周,人来人往,刚才的世界早已消失不见。 “你已完成本场比赛,请你迅速离开,去参加其他项目比赛。” 提声音在李清一的脑海中响起,他没有过多停留,就前往最后一个展台。 参加,诗歌项目比赛! 诗歌,原主李清一也酷爱诗词,但对于地球李清一来说,即使原主李清一诗词再牛掰,在李白,杜甫等大诗人的面前,显得丝毫不够看。 李清一进入展台里面后,又进入了一个虚幻的世界,但这次的世界,却有点不一样。 在李清一的眼前,几个白衣青年目送着一个黑色锦衣青年的离去。锦衣青年时而回首,目光中透露出深深的眷恋和不舍;时而低沉,似乎在默默承受着离别的痛苦。他的步伐缓慢而坚定,每一步都像是踏在沉重的心上。 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只有那白衣青年们伫立在原地,目光紧紧地盯着锦衣青年的背影,仿佛要将他的身影深深地刻印在心中。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悲伤和无奈,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离别的哀愁。 这一幕离别画面跃然纸上,李清一仿佛置身于画中,亲身经历着这一切。他感受到了那份深深的眷恋和不舍,也感受到了离别的痛苦和无奈。这一刻,他仿佛与那些白衣青年们一同沉浸在这悲伤的氛围中,共同经历着这场离别的煎熬。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面对此情此景,王勃的这首诗顿时出现在了李清一的脑海中,不仅表达了友人离别时的惆怅,更体现了与友人共勉的豁达之情。 画风骤然停止,李清一面前又出现了一张简约的桌子。桌上摆放着一张白纸、一支毛笔以及所需的墨水。 他轻轻拿起毛笔,细致地蘸取了适量的墨水,然后开始在白纸上挥洒自如。他的笔触流畅而有力,字迹清晰而有力,每一笔都仿佛在诉说着他的情感和思绪。 随着他的书写,一行行诗句逐渐呈现在白纸上。他写下的自然是王勃的这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李清一写完后,他的眼前又出现了另外一番景象。 一名英勇的白袍剑修,独自一人,毫无畏惧地站在大军之前。 他手握长剑,身姿矫健,如风一般在大军中穿梭。每一次剑挥出,都伴随着一道寒光闪过,瞬间将数名敌人击倒。他的身姿飘逸,剑法娴熟,宛如一位绝世剑修在展示他的武艺。 他以一人之力破万军,士兵们纷纷败下阵来,丢盔卸甲。他的白袍被鲜血染成了红色,但他头也不回,扬长而去。他的身影在风中飘荡,宛如一位传奇英雄。 画风骤然停止,李清一站在原地,陷入了沉思。片刻之后,他心中已经有了明确的想法。 他轻轻拿起毛笔,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挥毫泼墨。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李清一挥毫写下的正是李白的《侠客行》,每一字每一句都仿佛注入了他的灵魂。无论是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还是李白的《侠客行》,李清一都深信,在场之人,甚至三界之内,无出其右。 这些佳句在这三界之中,尽显文学巅峰,在这个崇尚武力,忽视文采的三界中,这些佳句如同一股清流,一石激起千层浪。 李清一没想到诗歌大赛竟然要求写两首诗,虽然两首都不是他的原创,但在三界之中,又有谁能知晓呢? 他写完诗作后,提示音适时响起。 “你已完成琴棋书画的所有比赛环节,请迅速离开赛场,到外面等候。比赛结果将在所有参赛人员完成后公布。” 李清一满意的点了点头,便悠然自得的出去了。 他出去的瞬间,没想到李猛也完成了全部的比赛。 李猛大大咧咧的对着李清一笑道:“哈哈哈,李兄啊,虽然比赛很难,但是我也得心应手啊,不说第一,前十不在话下。” “哦,是嘛,那李兄写的是何佳句?” 李清一盯着这个尖嘴猴腮的,正对着他装逼李猛道。 咳咳,我写的自然是。 “睡了一只鸡,鸡有四条腿。” “样子甚恐怖,吓我一大跳。” “床上爬起来,赶紧往外跑。” “还好速度快,小鸡差不保。” 李清一爆笑出声,被他写的震惊到了。“你这,你这特么是诗???” “我这当然是诗,李兄,你这就不懂了吧,前面我写的那只妖族之鸡充满怪异,后面写的小鸡你有所不知啊,哈哈哈,这不就首尾呼应了嘛,嘿嘿嘿。” “……” 李猛头头是道的给李清一分析,李清一扭头就走。 “别说我认识你……” 李清一真想说出这句话,但还是憋住了。 “这家伙言语如此炸裂不说,这三观简直太扭曲。” “至于人品,暂且不说……” 李清一没再过问李猛,他看见人们从展台里面纷纷出来,比赛要快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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