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与新罗马与无限神机第四百一十五章 决定
“嗯这几个月你在灯泡的事情上有什么灵感的话,可以随时来找三筒,他会带你进来看的。” “工作日随时都可以。”三筒补充道,“节假日的话请提前两小时预约,我带着钥匙从家里过来。” “那几个月之后呢?”商洛问。 “如果几个月都没有眉目的话,就得搬走了。毕竟这里不是放这些有异能之物的危险品的地方——哪怕现在看起来没有危险,可以让我们随便折腾,也不能冒这个风险。毕竟这里是在市中心,隔壁房间也有不少国之栋梁,时不时还会有国之重器存放在这里。随便来个小事故都会影响我们的工作。” “那要放哪?” “会搁到诏狱地下的堡垒存着,和其它具有异能的奇物锁起来。” “等下这几个月搁在这里,不会有什么问题吗?” 一旁三筒摇了摇头:“毕竟有我在这里。无论如何,我至少可以撑到求援的时候。到时候随便摇一道,就有吕祖的剑光或者萨祖的天雷打下来了。况且这里是道祖坐镇,哪里有什么不长眼的邪魔能撞进来。毕竟,还有大的在紫金山底下呢,要出乱子也是那里先出,怎么都轮不到这个一捏碎的灯泡。” “所以,放心吧小堂弟。”朱先烯在他肩膀上拍了拍,“你是代表二叔家在我们这说话,不会给你找麻烦的。你大可以自在些,麻烦事由我们来处理就行了。” 话音未落,旁边的三筒忽然低下头,按手在太阳穴上,点了点头。 “陛下,那边问你怎么突然出来了。” “这不是商洛要参观嘛,我就陪他出来参观。是吧?是你要参观的吧?” 一边说着,他就往这边递眼神。 “啊这”刚说要自在些,商洛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答了。 “圣天子皇帝陛下,刚说要商洛自在些,就别给他加压了。”三筒说出了商洛的心里话,“这事情再往后拖也没用,迟早要解决的。” “好吧,好吧,我知道。”朱先烯摇了摇头,“我只是想有片刻的放空,好让我重新思考一下。刘御史到了吗?” “已经在那喝了两杯茶了。是陆千户觉得实在是不能让他再等,所以打了我这边的电话。” “那商洛今天就参观到这里吧。我先去忙了。” “啊”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那下次再见吧。” 他本来想问的。但他已经不是,这章开头就写着:凡谋杀人,造意者斩。这句话和刘邦的约法三章一样,就是“杀人者斩”的意思。以杀人者斩为基础,整个一章都在论述具体的情况。 比如主犯斩首,有帮助行为的主要从犯绞死,次要从犯杖100流放3000里,此处按照《永庆律令》将肉刑的杖100折算鞭笞,流放3000里锁定为南方大陆濠州。 后面是一些细节。杀人未遂流放濠州,杀人得财无论主犯从犯全部斩首,如果只有犯罪预备而未遂行另外计算等等 此条案子参照的是“杀伤子孙”一项的情况——杖七十,徒一年半。 “这是不是减太多了?”法厄同歪着脑袋,“在罗马偷个东西就要砍手了。这里杀个人也就只有一年半吗?” “嗯”商洛摇了摇头,“后面实际上也补充过,有其它的律令对这条进行过修改。最后判罚最少也是流放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仅仅是流放就够了吗?这个案子似乎刚一出来时就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大讨论,普遍认为这个人一定要杀。所以一路送到了京师来,但三堂会审那里过不去,因为按照法律明显是不该杀的——但是三堂会审,名义上也只是意见。最终的结论,还是要由一个人来做出。” “天子吗?” “是的专案御史刘述仁,似乎一直在盯着这个案子。这三年来他上下奔走,先后8次在朝议上陈情,要求必须处斩此人以正纲纪。但是法律不允许这么做。天子他恐怕很为难吧,所以拖了两年。但今年拖不下去了。难怪他这两天看着那么阴沉这简直是送命题啊,选两边都有问题。” “可是他不能违反法律吧?” “不,他能。”商洛抬起头,“作为天子,他可以用圣旨对这件事进行最终的裁定,无论是否合乎律法他的苦恼也正是来源于这种无上的权力啊。天子是一切法律合法性的来源,是一切法律的最终解释人。杀不杀是由他来决定的,那造成的后果自然也是由他来负责。” “那不是还没决定吗?” “不是。”商洛摇了摇头,“进入秋裁的程序,那90就是要杀了。因为三堂会审还没开始呢,他要是不杀的话完全可以等三堂会审有结果了再处理。现在直接把这个案子提请圣裁那就是要杀了。看来他终于是决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