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性逆天,我在诸天薅羊毛第136章 条件
林正英(二阶):“没错!的确有这事。” 此时,身处僵尸世界的九叔也是一脸傲娇。 茅山派修士,生前在人间界除恶扬善,还世间一片朗朗乾坤;死后还能在幽冥地府挂单当差,这可是开天辟地独一份! 而九叔身为当代茅山派嫡传,与荣俱焉。 嬴政(二阶):“沃德发!人死后还能在地府当差?” 林正英(二阶):“嬴政 普通凡俗夫子并不能,就像我们群内这位新人,普通人若是执念太深,死后撑死也就孕育出‘游魂’罢了。” “像游魂这种低级存在,地府之中多如牛毛,不堪重用!” “唯有我辈修道之人,魂魄真灵相对普通人来说更加强大,而且还有诸多的道术神通傍身,如此方可在下面谋得一份差事。” 杨广(二阶):“贞操!” 白胡子(四阶):“卧槽卧槽卧槽” 张三丰(三阶):“无量特喵的天尊!这真是离了个大谱” 生前在人间界逍遥快活,死后还能在幽冥地府谋得一官半职 基于此。 当听完九叔的话后,群里所有小伙伴都被惊呆了 与此同时。 从林正英的一席话当中,他们不难理解。 游魂相对于鬼修,就如同野兽相对于妖兽 暂且不说游魂的形成,有着极其苛刻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区区一只低级的游魂,也根本吸引不了幽冥地府的目光。 唯有那些强大的修行者,因为自身的魂魄真灵足够强大,如此死后若是不愿意投胎转世,倒是可以在幽冥地府谋得一份差事。 当然。 至于能谋得多大的差事,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苏菡薇(一阶):“聂小倩 小姐姐,你现在最需要做得就是保命!” “除此之外。” “在群商城中,群主大大曾经上传了一部鬼修专属功法——《九幽玄冥诀》,应该非常适合你,你可以去看看!” 聂小倩(零阶):“好的,多谢薇薇姐姐!” 黄蓉(一阶):“咦,另一位新人呢?” “涂山二当家 这位新人妹妹,莫不是被两位流氓给吓跑了?” 涂山蓉蓉(二阶):“咳,咳咳不至于不至于!” “抱歉哈!” “本小姐刚才在反复观看那个啥对!是《命运之书》!非常感谢管理员小姐姐上传的《命运之书》,这对我帮助贼大!” “对了,我是来自狐仙界的涂山蓉蓉,也就是你们之前有说的‘狐耳娘’哦,很高兴认识各位新朋友~” 苏菡薇(一阶):“欢迎这位来自上古四大狐族之一——涂山氏的狐妖小姐姐!” “想必大家都有观看《命运之书》,我们这位涂山二当家可不简单,智商超绝、温柔腹黑、工于心计、算无遗策” “精于谋划与布局,很多人经常被她蒙在鼓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被称为‘算无遗策的涂山二当家’,并有‘千面妖容’的殊荣!” (ps:上古四大狐族分别是:1、青丘氏;2、涂山氏;3、有苏氏;4、纯狐氏。) 秦青(零阶):“当真阔怕!冷汗淋漓jpg” “若是单看外表的话,任谁也很难将这位温顺善良、漂亮阔爱的小姐姐和‘狡黠腹黑’、‘工于心计’几个字联系在一起” “雄霸 曹正淳 两位大佬,你们算是棋逢对手了!” 雄霸(三阶):“莫名中枪jpg!” 曹正淳(二阶):“莫名中枪jpg!” 涂山蓉蓉(二阶):“秦青 小哥哥鳖乱说哦~放心,狐妖的职业是红娘,不是杀手像这种功德无量的伟大职业,和狡黠腹黑有什么关系?” “哇哦~” “群商城中的那部《天妖秘典》真的好腻害,奴家好想要啊” “不行!” “本小姐要去搜罗功法赚赚赚了,大家一会儿聊哈~” 超星。 元竹一边窥屏,一边喝着茶。 当看到聊天群这次竟然邀请到了聂小倩和涂山蓉蓉入群时,他不禁乐了。 如此才有趣不是吗? 诸天聊天群,面向无主的诸天世界,要是将其限制为仅仅邀请一群人类入群,就显得有些名不副实了 就像他之前在群内所说的那样,诸天万界中到底存在着多少种族,谁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绝不可能是人族独树一帜! 毕竟。 保持生物种族的多样性,才能构建更加完善、更加稳定的宇宙文明体系,如此才能促进‘道’不断推演、不断完善不是吗? 截至目前。 聊天群内仅仅只有灵族(元竹)、人族、鬼族、妖族未来,随着元竹的实力不断精进,聊天群必将触手探入更多的无主诸天世界。 等到那个时候,想必群员们的种族也将百花齐放 “小灵有和你讲过吗?” 元竹抿了一口茶水,看向元一说道:“阴阳、生死、轮回在这三条大道法则之间,隐隐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羁绊。” “若是你能悉数将其领悟到手,必将相互促进,修炼起来事半功倍,至少在仙境之内,可谓是一片坦途!” “当然。” “这只是本尊给你的一个建议,至于是否选择前往,你自行决定吧。” “明白!” 元一点了点头,说道:“虽然这与我之前的计划有些偏差,但这种机缘不容错过!” “更何况。” “于我而言,不过是浪费一丁点时间罢了。” “嗯。” 元竹想了想,补充说道:“事实上,目前有两名群员(ps:林正英和聂小倩)所在的恒沙世界,都有幽冥地府存在!” “你可以先看看他俩所在世界的大致剧情,再决定到底前往哪个世界。” “至于你们,” 元竹的目光在其他分身脸上扫了扫,淡淡的说道:“鲲灵那边的确也找到了一些契合尔等的小世界,但本尊有条件!” “想前往那些无主的诸天世界寻找机缘?没有问题!” “前提是,尔等需要悟出属于自己的‘法则’!” “简单点说,不到天仙(领悟法则1),就别想出去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