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士》(134)决定(1/1)

作者:天魔劫火

希望之死《企业战士》(134)决定

“一个旅?” “混编加强旅,五千多人。” “这么点儿人,去攻击整个星球的防御力量,太冒进了。” “主力是当地人,不是我们, 我们的任务是协助查尔米拉星的平民游击队和私人财阀武装,为他们提供军火和训练指导,指导当地的反对力量推翻叛徒的统治。” “你在记事本中写那段日子苦不堪言……” “查尔米拉的热带雨林就是一座绿色地狱, 气候潮湿闷热,硕大的蚊虫、嗜血的野兽,浑浊的河水,甚至连看似人畜无害的绿色植物,都具备攻击性,能够释放有毒的瘴气。 还没正式开打,就有了几十人的非战斗减员,更不要提那些擅长丛林伏击战的叛军武装, 每一块草皮都可能盖着地雷,每一颗树顶都可能藏着狙击手,每一只飞鸟都可能是伪装的无人机。” “天呐……你写的那些……” “是的,都是真的,没有任何杜撰。 打到最后,整个空降旅只剩三百来人幸存,是我从军以来收获的第一次惨败,若不是当地人拼命协助,早就死在那里。” 西格德莉法似乎想起了什么,带着妒忌的表情说道:“你写的……有个游击队的女孩儿,对你特别好,整天给你送吃的。” “那姑娘啊,她叫艾丽西亚·波尔,对我好不是因为看上我这张丑脸,而是另有原因,我在反围剿行动中救了她老爹,之后不久,她和她那支游击队在一次地毯式轰炸中被烧成了焦炭。” “瞧我……很抱歉提起这些……” “没关系,这种事我经历的太多,都麻木了。” “失眠症是从那时开始的?” “确实是,查尔米拉热带雨林潮湿闷热,毒虫横行,每天打到半夜才消停,四点就得起床玩儿命,每个人都困成了熊猫眼,大伙儿开玩笑说,为了睡个自然醒的舒服觉,死也值了。” “其实……我也特喜欢赖床,可每天一醒来,就想着欠人家一屁股债,骂着我那败家混蛋老爹,钻出温度的被窝,晨跑早自习去了。” “谁不喜欢过舒坦日子,窝在家里玩儿游戏看剧多爽,都是被逼出来的,这点儿咱俩一样,查尔米拉那段日子真是缺觉儿困疯了,之后就出现了焦虑症,一直失眠到今天。” “全程让叛军压着打,没法儿好好休息,真亏得你们还能坚持一个月才撤退。” “从今天来看,是因为我们不愿辜负当地人, 平民百姓尚且斗志昂扬,我们这些所谓的联邦大兵,所谓的专业人士,又怎能轻易认输呢,叛徒土皇帝横征暴敛,不得民心,人们都想尽办法帮助空降旅。 那段日子真是感动,农民提着竹筐穿越雷区,给我们送来带血的米饭。 为了帮医疗队突围,游击队员发起一去不返的进攻,只为了争取几分钟时间。 福音教的修女们把伤兵藏在修道院地窖里,宁死也不肯说出来,最后都被叛军钉死在十字架上。” “无耻叛徒!该把他们千刀万剐!”西格德莉法怒容满面:“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要动用主力舰进行轨道轰炸,把那叛徒瓦列里安二世炸死在皇宫里了。” “你理解,是因为信任我说的,可当时联邦大多数人都不理解,因为敌人出高价雇媒体传播谣言。” 林奇无奈地摇头说道: “因为前期行动失败,我们被媒体形容为吃白食的少爷兵,浪费纳税人税金的废物, 拿了钱的媒体污蔑我们滥杀叛军战俘,那段日子里反战集会不断,很多伤兵回家后遭到排挤,连个看大门儿的工作都找不到。” “这帮傻瓜!没有自己的判断力么,总被媒体牵着鼻子走!真是……气死我了!” 西格德莉法试图站起来挥拳泄愤,却因为脚趾的疼痛没有成功:“《乌合之众》写得没错!人类民众千千万,傻瓜笨蛋占多半!” “要不是因为查尔米拉丛林的那次惨败,我成为校级军官也不是没可能的,哎,算了,都过去了,至少还活着,就是落下了后遗症,吃了安眠药总能睡个好觉。” 林奇知道,自己撒谎了,他从未享受过安稳的睡眠,从来没有。 不知是不是安眠药副作用的原因,总是噩梦连连,他的往事,就是一场接一场的噩梦。 战争、死亡…… 林奇强迫自己不去多想,捧起书,撕掉塑料封膜,翻看了几页: “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就是不同凡响,我有预感,这本《生活、死亡、爱情》还能获奖,希望大叔可以活到那天吧。” 西格德莉法看着对方强作笑容的样子,看着恶犬和战火造成的伤疤,担忧地想道: (可怜人,就像这书名,身边只有绝望和死亡, 战友换了一波又一波,阵亡者的狗牌装满了匣子,生活变成了一滩毫无新意的死水,至于爱情与家庭,早就不敢奢望。 他是成功人士,有钱有地位,也无法停下休息,已经麻木了。 唯有战斗, 不断的战斗,受伤。 伤痛,流血,才能刺激这老兵日渐迟钝的神经,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一场精神风暴正在肆虐,西格德莉法脑子一热,抛下所有顾忌,没来由地大声喊道: “队长!咱俩交往吧!” “你特么……疯啦?瞎喊什么!” 林奇被吓得差点儿把书掉进水里,担忧地看着远处的修士:“还好没被别人听到。” “我是认真的。” “特么的!别闹!西格,你这是犯什么病?跟长官套近乎?为了升职加薪?” “并不是。” “那你是……同情我这个患有ptsd的老兵?” “有这原因,但不是全部。” “那特么到底为啥?” “你看这书的封皮,作者寄语;爱情的钥匙有两把,美丽的皮囊,有趣的灵魂。” “很显然,这两样儿我都没有。” “别装了,队长,你总偷瞄看我。” “你这小妞儿还真是自我感觉良好!我是监督你,防止你闯祸,给队伍添麻烦!” “为什么把私人记事本借给我呢?正常人都该拒绝的。” 这次轮到林奇哑口无言了,好几秒才回了句:“啊,这……是因为当时你受重伤,我不忍心拒绝。” “为什么拼命找借口,是因为你社恐,还是因为看我条件太差瞧不上。” “瞎猜什么啊,完全不对路的俩人,谈个什么劲儿!浪费时间!” “别再否认了,我们拥有相似的善恶观,相似的审美爱好,喜欢黑白老电影,听黑胶唱片……” “够了!别再说了!” 林奇嗖地一下站起来:“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 “想不到,猛男也会害羞呢。” 西格德莉法一脸坏笑着说道:“长官,您敢对着机枪阵地发起冲锋,却不敢面对一个女人的告白,您窘迫的样子有点儿可爱哦。” “可爱你大爷!” 马库斯·林奇上尉拖着壮硕的身体离开湖畔,骂骂咧咧地返回寺院,一贯沉稳的步伐也变得慌乱起来,下阶梯的时候竟差点儿摔了跟头。 此时,疯狗强尼正叼着香烟,蹲在墙根儿底下擦皮靴, 看到老朋友林奇匆匆路过,看到自己也不打声招呼,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时而板着张丑脸发愁,时而咧着大嘴莫名其妙地傻笑,看不出这家伙在想什么。 (还从没见过那家伙这副表情,难道成了?) 强尼·布雷泽像个刚做完恶作剧的孩子似的,巴掌一拍,扔下擦了一半的皮靴,朝着蓝宝石湖跑过去。 远远望去,金发女子正一瘸一拐地折返,脸上挂着微笑。 看到强尼,她举起纤细修长的手臂,手指比了个v字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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