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家书值万金(1/2)

作者:我欲乘风归

长歌当宋第七十八章家书值万金

不是所有的人都嗜酒如命,但没人能对美食置之不理。

酒瘾大吗?但实际上人对美食的瘾更大一些,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人能靠几粒花生米凑活一晚上的。

堂堂通州知州,吴遵路的州衙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倒不是衙门有多破,官不修衙的道理虽然也有,但对于享受生活的大宋官员来说,但凡是县官以上的官职,多多少少也会修缮一下衙门,毕竟自己家就住在后衙之中。

当初叶安这个不差钱的在凉州城可是修了好大一座园林式后衙,不光给南方的山水花鸟搬到了西北,更是融入了北方的豪放和写意。

一座府衙堪比东京城中的大宅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叶安的提举衙门乃是集军政于一体的,官衙的防卫便配备了一个指挥足足五百人,一旦有警,焰火之号发出便能立刻从军营中调遣俩个指挥增援。

相比之下吴遵路的后衙收拾的还不错,但远比不上一般州府衙门来的精致,坐在算是花厅的小亭子里,酒菜上桌便是大快朵颐。

爆炒文蛤显然要比清酒煮文蛤来的畅销,辣椒浓烈且充满刺激的味道让范仲淹与吴遵路两人欲罢不能,一边吸着冷气,一边将文蛤沾了汤汁往嘴里送。

两人吃的不管不顾,怕是天塌下来了也不会多看一眼,倒是范仲淹的老仆缓缓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包裹。

“爽快!这文蛤做的实是让人欲罢不能啊!福生前来何事?哦?这是东京城的家书到了?”

老仆福生笑着道:“老爷说的是嘞!这是东京城的书信,有咱们家的,也有叶侯府上的,都是通过邮驿,老奴便一并收拾了过来。”

不得不说大宋的官方邮递制度还是相当完善的,只用了十天多的功夫,叶安便已经接到了来自东京城的家书,这已经算是快的了,毕竟不是急脚递而是普通递役,步递,马递参杂在一起使用,要不是因为两人在朝中的名声,还需最少五日才能送达。

人在江淮,家书万金,老范家的夫人给他寄来了家书同时,还寄来了孩子的作业,就在叶安微微嫉妒时,看到了慕慕给自己的书信便也没有一点感觉了。

一块通体透明晶莹剔透的水晶从带着火漆的盒子中拿出,范仲淹和吴遵路皆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而福生更是目光呆滞。

水晶是一副骏马奔腾模样,身体壮硕,四肢遒劲,更加让人惊讶的是马脖子上的鬃毛都雕刻的栩栩如生,仿佛被风吹起,潇洒俊美。

叶安随手将水晶雕塑放在了桌子上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翻看书信,果然秦慕慕在书信中说,普惠商号的琉璃工坊已经能烧制出透明度极好的玻璃了。

这是叶安一直想要却难以制作的高度,没想到却被古代匠人们给攻克。

玻璃的作用有很多,无论是玻璃器皿还是玻璃摆件,亦或是玻璃镜片都能给这个时代的科学技术,艺术文化带来完全不同的冲击。

别的不说,单单是卖出带有度数的镜片都能给商号带来极大的收入,东京城中最不缺的便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中绝大多数都是读书人,读书人中又有多少眼睛近视?

这些玻璃的纯净度可比水晶或是云母石要高出不少,古人也有类似于眼镜的叆叇帮助人们看清东西,但到多数都是老花镜,距离有度数的近视眼镜还差了很多。

不过有了玻璃这种纯净度高又方便打磨的东西后,普惠商号便能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近视眼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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