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唐猎妖军当伙夫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
天还没亮。 也快亮了。 陈玄帆穿了一身的黑衣华服,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清河县的大道上。 头顶是未散去的黑夜,还有压过来的一层怨气鬼雾。 鬼雾弥漫之中狰狞的鬼脸,已经不再咆哮,而是瞪视着前方。 身边是冷风嗖嗖,吹起他脑后的青丝和衣袖裙摆。 表情肃穆的用双手捧着一个一尺多高的黑色陶土坛子,坛子口上盖着他的那口大黑锅。 身边零星的有从家门里走出来,目送他的百姓。 扶老携幼,眼含着热泪与希望,就像是在送别大英雄。 但只要仔细一看就知道,这些人眼神里,唯独没有依依不舍。 因为虽然路上只有陈玄帆一个人,可他却不是所有人送行的主角。 主角是他怀里的那口锅——下的魂瓶的主人——厉鬼美人——李忆卿李小姐。 所以这也不是送英雄,而是在送瘟神。 陈玄帆手里捧着的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坛子,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魂瓶,装着能送走半个清河县的厉鬼的骨灰。 这他要是一不小心,脚下站立不稳再摔个大马趴,那可就有大热闹可看了。 深吸了口气,努力的平复着“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其实你不必如此,抱着我的魂瓶出城,也无不可。”李忆卿的声音从铁锅之下的魂瓶里传了出来说道。 “不可。”陈玄帆表情严肃认真的摇头道,“小姐宽宏大量,全城百姓和我们猎妖军都感念你的仁慈。小姐既然选了我护送出城,那是在下的荣幸。怎么能冒犯姑娘?不过是双手捧着送出城外,算不了什么。可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小姐不必在意。” 谁也别想拦着我拍鬼屁! “……你这人,倒是实诚。也罢,你既然有这份心,我也不会亏了你。”李忆卿笑了一声,淡淡的说道。 “小姐说这些就见外了。”陈玄帆矜持的一笑,转而又道,“不过小姐要是愿意给,我就在这先行谢过李小姐了。” “嗯,之前的话兴许有些假,这一句却是真诚的很了。不过就算你是做做样子,也挺讨我的喜欢。”李忆卿又笑道,“那你可捧结实了,且快些出城,不然天亮了,可说不好会怎么样。” “小姐尽管放心,在下没有别的优点,就这两双腿又长又直,迈开了走,速度快的我自己都害怕。” “……” 魂瓶里传来一声轻笑,再没有动静了。 陈玄帆长舒了一口气。 这把应该是稳了。 双手捧着一个大陶土坛子,不说坛子本身和里面骨灰的重量如何,就里面待着一只厉鬼小姐姐,这压力之下,能忍着不手抖,都是他心理素质过硬了。 姿势的确是别扭,不自在的要命。 可让他抱在怀里?那是肯定不行的。 不是怕李忆卿赖上他,是怕冒犯了对方,被一巴掌拍死。 那死的可就太不值了。 不是陈玄帆在夸张和妄自揣测,而是他很明白一个道理。 这女人,和男人不同。 生来就不同。 孔子说七岁不同席,母亲会教会女孩子保护自己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能在女厕所之外的任何地方方便。 人烟稀少的地方,就连女厕所都不安全了。 而男人,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概念。 会选择在哪里上厕所,完全取决于个人素质和膀胱的容量上限。 所以,男女在一些事情上的容忍程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毕竟在荒郊野外,书生能遇见女鬼。女人就只能遇见色狼。 女人夜跑被猥琐大叔拦着不让走要微信,被走路都晃悠的大爷问多少天一晚,这都是家常便饭。 一群女人和一个男人喝酒吃饭,颜值高低如何,男人都是在兴奋和更兴奋之间徘徊。 一群男人和一个女人只是吃饭,不管长相好坏,女的都得是害怕和更害怕上下紧张。 安全阙值不一样。 生活环境不同,很难做到感同身受。 陈玄帆在当保安和送外卖的经历中,掌握到了和女性接触的小妙招。 管好自己的手和脚。 如果对小姐姐没意思,就连嘴也一起管好。 因为一些言语上的逾越,在男人之间能算是“情趣”,在男女之间只能算是耍流氓。 身为男人,陈玄帆感觉身边的男人大部分还算很正常,但就是界限把握不好。 怎么说呢,有时候献殷勤,女人首先想到的都是防备。 有些话吧,如果觉得别的男人对自己老婆说了会想砍人的,就尽量别说了。 保持起码的尊重和安全距离,就很好。 这种觉悟,是给他带来过切实好处的。 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普遍高,要求却很低,仗着长得不错,和这一招装绅士,陈玄帆没少蹭好处。 夏天有饮料雪糕,好评如潮。 冬天有奶茶红包,赚的不少。 除了一些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极品,还有在婚姻中遇人不淑把所有男人当仇人,歇斯底里发泄不满的妇人,会让人很崩溃之外,一切都还挺好。 别看现在捧着的魂瓶里是个厉鬼,很显然,也吃这一套。 厉鬼怎么了? 现在是厉鬼,生前也是个女人。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只需要更多的尊重,乃至于恭敬。 但是,又不能太过分,不然就成了舔狗。 舔狗,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 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嘛。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值钱吗?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得到的更多。 赏赐下人,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 送礼,能送一块银锭吗? 那肯定不行。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 玉冠束发,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宽袍大袖,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发丝飘起,铃声泠泠。吹起袍袖衣角,如芝兰玉树临风展,风流潇洒。 就这一副卖相,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捞好处。 所以要尽善尽美,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咱有这条件,何乐而不为? 李忆卿有了面子,自己能落下好处。 这买卖,划算。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 此前她传话让陈玄帆进崔家,刘一勇没答应。 担心他会折损在里头。 事情到了这里,也是时候表示出一点强硬了。 玄武卫的一个校尉到了清河县,这就是底气。 城内的百姓又多半去西城城外,更是少了顾忌。 “李小姐有话,但讲无妨。”刘一勇就回了这么一句。 说的简单易懂一些,就是你大声说吧,咱们不打算跟你商量着来了。 能答应的就直接答应,不能答应的就直接谈崩。 没有商量的余地。 堂堂的大唐猎妖军,能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妥协,但不能一味的妥协。不然让那些不安分的妖魔邪祟邪术修士知道了,还以为咱们好欺负呢。 于是,全清河县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陈玄帆成了李忆卿指定的捧瓶人。 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是个问题。 不答应,势必少不了得动手。 玄武军的武道六品的校尉和厉鬼打起来,清河县至少得没小一半,十天半个月内,阴气散不了就别想住人。 李忆卿手下还有近二十个恶鬼,她还能招来多少不得而知。 甲字队这些军卒退走还是留下? 如果退走,城内留下的这些人,恐怕活不下来几个。 留下,肯定会有危险。 陈玄帆瞥了一眼周围看着自己出城的百姓,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这还剩下好些人呢。 不是所有人都能舍下家先顾命的。 都是普通人,把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多得是。 这有错吗? 大战一起,房子可能会被毁掉,里面辛苦积攒的家业也都没了。安身立命的本钱没了,留着命受罪吗? 升斗小民,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县城有套院子。何况还有可能是祖辈留下的。 故土难离,是因为离了这里,没有好地方可去。 啥都没了,活不下去。 朝廷当然会救灾,可能管你一顿两顿,能给你建房子赔家财吗? 别说是朝廷了,活菩萨也不可能做到。 还不如就和自己最放不下的家一起痛快的消失。 所以,陈玄帆决定答应。 当然了,他答应肯定不止是因为这些。 高尚的品格,陈伙长毫无疑问是有的。 但不能光有高尚的品德,还得有点旁的东西。 比如,还惦记着李忆卿说的好处。 “天亮之前护送我出清河县城,送你一桩大好处。” 一个厉鬼的好处,能有多大? 已知,厉鬼几乎是和真正的修士是同一量级的存在,她口中的好处,总可能比黄七郎的当归差吧? 何况还是大好处。 陈玄帆很是心动。 苟道中人也不能一动不动的怂着,该冒险还是得冒险,只不过是得看看值不值得。 不然就太窝囊了。 让他下定决心的,是玄武军校尉的声音。 面瘫脸校尉就说了两个字:“答应她。” 陈玄帆在那一瞬间,就一咬牙,干了。 他想到了之前的猜测。 李忆卿背后有人。 玄武卫的校尉让他答应,用的不是传音入迷,是直接开口。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他很有可能是在卖人情。 李忆卿身后的这个人,来头不小。 风险肯定是有的,可陈玄帆也是有所依仗的。 传家宝发链上的小帅锅,这不就扣在魂瓶上了吗? 这一口锅遮住的地方,就是他说了算了。 敢闹幺蛾子,信不信我将小帅锅翻过来,掏出勺爷给你把魂瓶当鸡蛋开了,当场表演一个翻炒骨灰。 鬼物的弱点就在骨灰上。 骨灰被洒了问题不大,被用法术拿捏或是毁掉,那就是灰飞烟灭万劫不复的下场。 当然,这中间有个过渡,上天怜悯给它们一个垂死挣扎的机会。 而且这么做会损活人阴德,没事得少干。 但是逼不得已,就不能手软了。 简单的盘了一下危险和收益,权衡利弊之下,陈玄帆进了崔家。 美其名曰是万一天亮了,也好给李小姐挡挡太阳,他就把小帅锅当帽子给魂瓶盖上了。 没事,魂瓶擦过一遍,很干净。 回头把锅一洗,完全不影响使用。 这段时间魂瓶骨灰鬼物见的太多,陈玄帆的接受程度,蹭蹭蹭的往上涨。 至于其他人吃这锅里出来的食物,会不会接受不了。 呵,敢不接受,勺爷打蛋蛋伺候。 当锅扣下来之后,李忆卿似乎“咦”了一声。 听到这一声,陈玄帆立刻就安心了不少。 小帅锅还是很给力的。 再把其他十几个恶鬼的魂瓶装到储物袋里,毕竟他只有一双手,诸位仁兄就只能委屈一下了。 也不能和大姐头抢尊位不是。 然后麻利的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手捧魂瓶的陈伙长这才闪亮登场。 走在清河县的主道上,走向城门。 手里呀捧着骨灰哟,一脸正气凌然,君子端方有礼。 心里呀惦记着好处,随着准备这事情不对就尥蹶子。 终于,天光微微有些亮的时候,到了城门口。 陈玄帆平复心绪,浅浅的深呼吸。 可算是到了。 也不知道李忆卿为什么要求,一定要走着过来。 而且得是一步步的走。 不能跑,不能跳,更加不能飞跃。 跟西天取经似得。 西天取经唐僧还能骑马呢,到他这就只能是十一路安步当车。 难道是怕被摔了魂瓶骨灰抛洒? 还是有别的讲究? 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是到了地方,总算是要交差了。 当然,也幸亏是这样,不然这小帅锅还有些扣不住呢。 不知道是他来得巧了,还是天意如此。 在陈玄帆距离城门还有数丈远的时候,城洞里传来嘎吱吱开门的动静。 等他到了面前,大门正好完全的打开。 让他顺顺利利的出了城门。 走出城门之外,陈玄帆刚想问一问,送到这里行不行的时候,就看到一辆马车远远的过来。 须臾之间,就到了眼前。 马车上跳下来一个带着斗笠的矮小的身影,两步窜到了陈玄帆面前,露出一张毛毛脸,抱拳道:“陈伙长,多谢辛苦相送我家小主人。” 哟,黄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