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罗斯:经验加满,抗造顶级第201章 不丢人没资格
上一场比赛,公牛队凭借着主场之利,防得诺维斯基发挥失常,赢下了比赛。 但是这一场比赛,在自己的主场,诺维斯基展出了德国战车真正的实力,狂砍44分10篮板,直接打爆了布拉德米勒。 罗斯对位基德,虽然不至于说被基德打爆,但是命中率严重偏低,三分线外10次出手仅命中3球。 此消彼长之下,主场作战的小牛队,赢得了一场大胜。 输掉这一场比赛,罗斯倒也没有过于沮丧。 输给基德,并不丢人。 更何况,罗斯只是输球,并没有输个人数据。 这一场比赛,罗斯的命中率偏低,但是通过提升出手次数,罗斯还是拿下了22分9助攻。 这就是核心球员的好处。 不管前面投篮有多铁,只要出手权是无限的,总能在比赛结束之前,将命中率拉回到常规水准。 现在的罗斯在公牛队,虽然没有明确说出手权无限的事情,但是事实上就是如此。 作为公牛队唯一一名入选今年全明星阵容的球员,且是首发阵容的球员,还有谁,能够比罗斯更加有资格获得这一权限呢? 相比较而言,基德本场比赛的表现是不错,无论是球迷、队友还是教练组,都这么认为。 但是比赛结束之后,一看基德的个人数据:10分10助攻5篮板2抢断2盖帽!勉强达到两双……就这? 是的,作为团队球员的代表,基德最大的特点,就是他在场上的作用很难用数据来体现。 如果单纯地用数据来衡量基德的价值,那肯定是非常不合理的。 结束这一波三连客之后,公牛队重新回到主场,迎来一波主场比赛。 第一个前来挑战的,是即将开启期间,又还没有开启重建的活塞队。 罗斯原本还期待与艾弗森来一场激情碰撞,不曾想,艾弗森因伤高挂免战牌。 罗斯只能跑到活塞队的球员席,与穿着西装的艾弗森寒暄了几句。 艾弗森在联盟之中拥有无数的球迷。 上一代顶级后卫里面,比如韦德就是艾弗森的小迷弟。 韦德为什么选择3号作为自己的球衣号码?当然是为了致敬艾弗森。 罗斯算不得艾弗森的忠实粉,但是罗斯很多篮球技巧,确实也参照和模仿了艾弗森的技术动作。 见证过艾弗森独自大战湖人ok组合的年轻人,如何能够不被艾弗森那股孤胆英雄的气魄所震慑? 所以,当现在的年轻球迷,询问谁谁谁与艾弗森谁强这个问题的时候,罗斯的统一回答都是:先去看2001年的总决赛,看完之后,再来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作为联盟历史的传奇人物,艾弗森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座总冠军奖杯加身。 而这,其实也是艾弗森性格导致的:桀骜,不屈服! 这既是艾弗森的最大的魅力所在,也是艾弗森最终无冠的原因所在。 因为在艾弗森状态下滑,伤病缠身的情况之下,艾弗森始终不接受替补的位置。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支球队,能够说服艾弗森,让他打超级第六人……即便是后期的艾弗森,联盟之中,又有多少球队的替补阵容,能够扛得住艾弗森的冲击? 不能与艾弗森对位,罗斯很遗憾。 活塞队这边,被伤病困扰的,其实还不止艾弗森一人。 汉密尔顿最近也是刚刚脱离伤病期,正处于恢复阶段,所以迈克尔库里教练并没有将理查德森放入首发阵容。 活塞队本场比赛的首发阵容,以拉希德华莱士和泰肖恩普林斯为核心,外加活塞队管理层非常看好的新秀后卫罗德尼斯塔基,还有阿隆阿弗拉罗和阿米尔约翰逊。 怒吼天尊宝刀不老,能里能外,利用出其不意的外线三分和中距离跳投,将诺阿耍得团团转。 不过,诺阿坚守罗斯的叮嘱,只要拉希德华莱士不来篮下低位搞事情,中远距离的投射一概不管! 忍得住要忍,忍不住也得忍! 反正,诺阿只要坚守好公牛队的篮筐,本场比赛就算是胜利的。 从场面上看,诺阿不占优势,貌似被怒吼天尊投得灰头土脸,但实际上,阿诺是丢了面子,但赚了实在。 全场比赛下来,在诺阿的防守之下,拉希德华莱士反正是一个扣篮都没有。 活塞队的其他球员,至少首发阵容五人,在诺阿上场期间,都没有获得直接扣篮的机会。 活塞队大部分的得分机会,都来自中远距离的跳投。 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全场比赛下来,活塞队的整体命中率并不高。 在史蒂芬库里改变这个联盟之前,“距离篮筐越近得分效率越高”这个原则一直没有被打破过。 拉希德华莱士之所以频频在外线投篮,并不是他想要在外线投篮,而是怒吼天尊试图用这样一种方式,将公牛队的内线清空,好给其他队友们创造冲击篮筐的机会。 这是活塞队的战术打法。 但是公牛队不为所动! 因为罗斯非常清楚,拉希德华莱士的中远投,投不死人。 巅峰时期的活塞队,就不以进攻见长。 活塞队的得分担当,也从来都是汉密尔顿与比卢普斯。 拉希德华莱士在队内的得分能力勉强能够排在第三,比本华莱士稍微高一点。 所以,拉希德华莱士也好,普林斯也好,即便是进攻端全力发挥,也不一定能够干得过现在的公牛队。 更何况,罗斯让诺阿牢牢把守篮下,尽可能断绝了他们冲击篮筐的路线。 而原本应该承担起得分重任,也就是代替艾弗森打首发控卫的罗德尼斯塔基,则被罗斯打得找不到北。 全场比赛下来,罗德尼斯塔基投出了活塞队最高的20出手,但是仅有6球命中,三分球2投0中,得到16分5助攻。 与之相对应的是,罗斯本场比赛也是20次出手,但是命中了12球,其中三分球10投6中,轻轻松松拿下30分11助攻。 这还是罗斯并没有太强胜负欲望的前提之下打出来的表现。 罗德尼斯塔基,不配做罗斯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