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我是史莱姆第二百零八章 往生堂大酬宾啦
“钟离在吗?我是来找他叙旧的。”
温迪双手环抱,得意的看着胡桃,他对胡桃这样热情的服务态度相当满意,可惜这位小姑娘开的不是酒馆。
自己刚刚可是阻止了法玛斯祸害璃月,钟离老爷子还不出来感谢他!
“哦哦!你们是钟离先生的朋友?他今早才去茶馆喝茶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不如小坐片刻,我再和你具体介绍一下我们的服务……”
胡桃的短裤似乎是有些小了,将大腿勒出了形状,显得有种弹弹的肉感。
负责的胡堂主一早上都待在往生堂里“工作”,还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只是看见了两位少年走进往生堂。
明明和生死隔得这么远,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温迪眼神一晃,瞧见桌上的宣纸,好奇道:“你这是在做什么?艺术创作?”
胡桃还在愣愣的思考,听见了温迪的话,苦恼道:“哎呀,作为一堂之主,业务零落总是让人挫败,我在考虑怎么才能揽客呢。”
“你是堂主?”
温迪诧异的盯着面前的小姑娘,他还以为胡桃只是一个负责接待客人的司仪呢。
“哼哼…在下!往生堂第七十七代堂主,胡桃!”
少女的头上带着装饰血色梅花的六角帽,光着脚跑到温迪面前,隆重的介绍了自己身份。
“诶嘿,我叫温迪,这是法玛斯。”
拉过身边的红衣少年,温迪笑着自我介绍,向来只有哭声的往生堂中此刻却奇怪的出现了温暖的笑容。
温迪自然不会对生死讳莫如深,反而颇有兴趣的坐在了胡桃原本思考揽客标语的位置上。
“我呢,是蒙德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不如我来替你想几个标语,报酬嘛……一坛美酒就好啦!”
“嗷呜!最受欢迎的诗人吗?!”
听到温迪的话,胡桃的眼中亮起小星星,急忙跑到拿起毛笔的温迪身边。
胡桃最出名的并非她的堂主身份,而是她的另一大成就:诗歌创作。
她自称“小巷派暗黑诗人”,每当上街闲逛,打油诗便脱口而出,拦都拦不住。《丘丘谣》是胡桃最为出名的作品,不只得港口居民喜爱,远至轻策庄都有孩子传唱。
而现在有一位蒙德的诗人要和自己一起思考揽客标语,胡桃的好胜心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
两个性格相同的家伙凑到了一块,讨论着诗词歌赋,法玛斯则是抬头,看着挂在往生堂大厅,布满灰尘的摩拉克斯龙首雕塑,差点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