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三章 稳定地坚持律例(2/2)

作者:雪泥鸿爪ad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九百五十三章 稳定地坚持律例

一旦支持诬告反坐,杀一批被告,再回头杀一批原告。好家伙,那这个恢复就遥遥无期了。</p>

“这~”许仪当然是要先发话制止这个东西。</p>

大明律例虽然有诬告反坐,但大明律例本身就是选择性适用的。有时候如果需要也可以当他不存在。</p>

比如当前这个时候。</p>

许仪一个这字还没来得及组织语言接着说,就听高翰文说道。</p>

“这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就是按察使司存在的意义,诬告反坐,本就是应有之义。只是还得像一个不耽误杭州乃至浙江恢复生产的法子。”</p>

高翰文截断了许仪的话头,这死太监脑子里只有宫里的圣意,压根不在于人命、公道、律例的。为了不让其先出言定调,只能得罪一次了。</p>

“高大人,真的有这种法子吗?你最好想清楚来再说”许仪有些愤怒了。高翰文这时话本看多了想当英雄主持公道是吧?好在,初来乍到,许仪只是加重了语气。并没有立刻就拍桌走人。</p>

算是还有挽回的余地。</p>

“当然是有的。稳定地坚持律例本身就是繁荣浙江的前提。”高翰文这会儿脑袋里压根没想好怎么完成这个既要又要的目标。但不妨碍其先许下承诺。</p>

事缓则圆,以拖待变,是一开始胡宗宪师叔给自己的忠告,现在看来似乎还是有些用处。</p>

而且朝廷与皇上,想的其实是商税,跟社会繁荣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简化一下目标,其实根源在于提高单件商品的税率。</p>

如何在不涨价,不影响利润的前提下来提高商税呢?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应该也不是多大的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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