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别让精神病修仙第34章 斗酒狂歌诗百篇
夜小天哈哈大笑,再次提笔,写下《将敬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一首《将敬酒》,气象万千,悲壮狂放,豪重沉着,一下子的重击再次击打在场上所有人的心脏上。
白淳风凭着自己炼气士的本事,挤掉一开始朗诵的学子,自己道法不行,当扩音器可比这小子牛多了。
除了朗诵声,周围再也没有其他人的声音,观望的圈子越来越小,就算被踩到脚背,也痛而不觉。
众人欣赏的速度根本赶不上夜小天书写的速度,堪称绝技。
一首《春江花月夜》,孤篇横绝盖全唐。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滕王阁序》堪称千古绝唱。
夜小天所书写的这些诗词莫不是在流金岁月中沉淀的经典,有些人读着一首诗就已经痴了,完全沉浸在自己思想的空间中,等回过神来,又懊恼不已,再次入神后,又不知何时醒。
《早发白帝城》、《江雪》、《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江南春》、《醉翁亭记》、《岳阳楼记》、《破阵子》。
沉醉的众人,被夜小天一身“墨来”惊醒,此等书写的速度,闻所未闻,让众人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文如泉涌,不,才气通天地,可灌大海,这哪里是什么狂士,这是儒圣亲临啊。
姜雅自告奋勇的快乐的磨着墨,小婵早就化作护崽的母老虎,谁也别想接近夜小天,和那些诗文。
在小婵的心中,夜小天的形象一直都是高大巍峨的,并不会因为他不爱读书而减少半点,他一直都是她心中的神。
这一夜,小婵看到了在她心中永远抹不掉的画面。高大威猛的夜小天好似鹤立鸡群,周围全是簪缨学子和高门大户,只有狂放不羁的夜小天沐浴着所有人的眼光和月光,一手美人送酒,一手舞墨留香,酒醉诗百篇的辉煌身影,让小婵再也挪不开眼睛。
在遥远的插云峰,雅乐一直捂着胸口,眼中含泪,道心涟漪,龙吟之时,必有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