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心理特征(1/2)

作者:爱吃糯香藕饼的林妹妹

犯罪心理第107章 心理特征

“心理动力学模式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说明变态心理发生的原因和机制,认为变态心理不符合一般疾病的概念,而是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冲突,即内驱力和欲望引起的内在冲突,以致产生固恋及倒退行为等,这均可引起情绪障碍甚至导致心理变态。

处于无意识中的本能欲望经常要求获得满足,但又因社会的制约而不得不被意识压制下去,于是形成内心冲突,因而往往引起焦虑。为了减轻或消除焦虑时的紧张不安,以保障内心的安宁,在人的心理活动中存在着一系列心理防御机制,各种变态心理就是各种防御机制单个的或多个组合起来发生作用的外部表现。心理防御机制(如压抑)的过度运用,常引起明显的精神异常和人格缺陷。行为主义模式以华生的行为主义理论和斯金纳的学习理论来说明病态行为发生的原因和机制。即所谓心理冲突之类概念不过是主观臆测,不可能进行客观的测量和评定,对变态心理的研究应注重于可观察的行为表现;病态行为和正常行为一样,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因而也可以经过再学习,通过对抗性条件作用加以矫正。行为疗法应用于临床,在矫正恐怖症性变态等病态行为方面取得的成效,使这一模式经受了实践检验,获得支持,并对行为医学的兴起产生一定的影响。

社会学模式强调社会因素对发生变态心理的作用,认为经济贫困、种族歧视、生活变更、社会压力等,都可能引起变态心理,而变态心理乃是社会病理学的反映。跨文化精神病学的研究成果显示,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对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患病率的统计分析、症状的表现形式以及预后的估计等,都可能存在差别。例如,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来看,人格障碍、性变态,瘾癖之类问题,都是破坏性的、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医学心理学的观点来看,这类人存在着心理变态,致于不能恰当地适应社会生活。

评定心理现象是否异常,有赖于制定明确的客观标准。然而,心理的正常与异常之间的界限往往只是相对而言,不一定十分清楚,有时又可互相重叠。一般说来,所谓异常至少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从统计学方面考察:处于群体中常态曲线两个极端的个体处于异常;其次从个人生活史考察:常把个体当前的心理活动与以往的加以对比,看是否有异于寻常的改变,临床病史往往会反映出这类变化;最后从社会适应状况考察:可根据个体社会适应能力缺陷的程度,分析其是否属于异常,患者的家属常常是以此为标准而要求治疗。此外,在评定心理现象是否异常时,不可忽略参考社会文化背景等方面的资料。”

小王听后连忙说道:“天啊!好可怕,我希望我永远也不要遇到这样的犯人,你说抓他吧他又是个病人,不抓吧被他杀害的人也无辜。那郭教授这种病要怎么治疗呢?”

郭教授回答道:“可分为心理治疗和躯体治疗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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