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可恶的校园霸凌(2/2)

作者:爱吃糯香藕饼的林妹妹

犯罪心理第160章 可恶的校园霸凌

一种翻看了网络上面对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然后对大家说道:“我刚看了一下,这三名学生不是已经被抓了吗?根据被害者家属的证词,被害人在案发当天是被这三名学生骗出了家门的。其中一名张姓同学还把被害者的 191块钱转到了自己的手机上,然后就把被害者的手机给关机了。但是最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三人却不想让被害人活下去,就把对方带到了一个废弃的蔬菜大棚把受害者让一人给控制住,一人跑回家去拿来了铁锹。最终,他们三人合伙用铁锹将小光活活打死。为了不让人认出尸体,他们甚至用铁锹将对方的脸弄得面目全非,随后将小光埋葬在蔬菜大棚里。”

小雪气愤的说道:“可恶至极!小小年纪就能有这么可怕的心思。不过他们的心理素质还真是过硬啊!杀人还能够这么的镇定,还能若无其事的去学校上课。而且死者家属来问还能说没有见过对方,误导死者家属。还好最后这个案子还是查清楚了,也把这几人给抓了起来。”

叶子继续说道:“不过这三名学生应该还是会受到该他们承担的后果,他们已经年满 12 周岁,而且他们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某监狱的官方账号也明确表示:未成年不是犯罪的挡箭牌。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因为年龄而轻视犯罪行为,法律也不会因为年龄而轻易放过罪犯。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个已经年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的人犯了故意杀人罪,并且情节严重,那么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他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自2021年3月1日起,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所以这三名学生应该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他们并不适用于死刑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为他们的年龄尚未达到相关要求。他们可能面临的最严厉的判决是无期徒刑。”

陈述听后说:“那么也就是说即使是无期徒刑,也存在减刑的可能性,但减刑后的服刑时间不得少于13年。这意味着,如果他们被判无期徒刑,当他们再次回到社会时,他们可能已经是30岁的人了。这样的判决不仅对他们自身有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他们如何在30多岁这个年纪重新融入社会,适应社会变迁,这都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问题。”

小雪又继续说道:“就算是这样吧!但是这三名学生的家长却并没有对这件做出道歉,这么的做法真的很让人失望。难道说他们不能理解失去孩子的痛苦和悲伤吗?他们怎么可以这样的麻木和冷漠。还有学校当时还想意外来搪塞过去,不承认有霸凌这回事。他们也一样都是罪人,我觉得他们也应该承担责任。”

是啊!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平,我们拯救不了所有人,但是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尽自己最大努力去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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