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海商和工厂(2/2)

作者:第十个名字

不明不清第336章 海商和工厂

官员的家人做买卖是否违反大明律法呢?肯定是不违反的,大明律只规定四品以上官员不能经商,却没说他的七姑八大姨也不许经商。

实际上大明朝的商业活动主体就是官员,或者叫官僚资本,真正的民间商业活动规模很少也很小。所谓的清流东林党,其成员家里很多都在东南沿海一带经营各种生意,包括走私和土地兼并。

≈lt;divcss=≈ot;ntentadv≈ot;≈gt;他们之所以要和阉党斗得不死不休,并不是为了国家兴衰,而是要阻止皇帝对其家族利益的侵害,只不过表面上喊出来的理由让普通人听着比较高大上而已。

这和后世里的利益集团玩命游说政府是一个道理,千方百计的要把政策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引导,但又不能公开说出原因,得找出各种各样花团锦簇的理由粉饰。

“这……水涨船高,若是工厂没有收入,臣家里不光没有分红,怕是连本钱也收不回来了。”

皇帝问的并不复杂,但赵世卿却迟疑了。这个问题听上去和今天的议题没关系,但既然皇帝问了肯定不是闲聊,必须想仔细再说。

“朕做为新政的发起者,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诸位,假若缺少了沿海商户下南洋,大明的工厂两年内就得有一半无以为继。即便是开矿、炼铁、烧窑的厂子,三四年后也将步其后尘。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朕创办工厂的本意并不是赚取大明百姓的钱,而是要用其产品换取周边国家的货物,以供我朝使用。

北边和东边的蒙古人、女真人、朝鲜人物产不丰,乏善可陈。但东边的日本产金银、硫磺,南洋则有大米、木料、香料、铜矿等物,皆为我朝所需。

诸位请仔细想想,如果能用我朝高产且价低之物从番邦换取有用之物,除了工厂股东有钱可赚之外,是不是也能令本朝百姓受益?赵尚书,此时京城里一套透明琉璃酒器售价几何?”

洪涛为什么说了一半吕宋岛屠杀华人的事情,突然又聊起了新政和工厂呢。原因很简单,他想以德服人,用讲道理的方式让朝廷重臣从心底对国家经济有个大致理解。

有了这层铺垫,下面的一系列操作才有可能获得更多官员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总依靠拳头大,逼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想法。

此时的内阁大学士与六部九卿几乎全都替换过了,即便不是钦点的也不存在太大的野心家和对权力过于热衷者。虽然他们依旧跟不上自己的思路,也还存在着不少官场上养成的毛病,却也不是一点合作的可能都没有。

之所以会反对自己的有些政策,并不是觉得有什么不妥,而是根本不理解。对于不懂的东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不去碰,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天性。

只要把最基本的一些概念讲清楚,让他们理解,在今后的执政过程中肯定能起到作用。至于说还不奏效咋办,洪涛觉得吧,多费几个小时讲道理并不会很累。能理解一点都是赚的,丝毫不起作用也不亏,谁还缺这几个小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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