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狗血淋头之失忆(完)(1/2)

作者:蒜蓉粉丝蒸生蚝

共享女配怪奇事件簿番外:狗血淋头之失忆(完)

马俊河一走,李秀兰就笑得更开心了。

“顾淮,那天我怎么说的来着?”

顾淮警惕地说:“你说的那天是哪天?”

李秀兰温柔地说:“当然是我和你爷爷来看你的第一天呀,我说了什么?”

顾淮和颜夏都沉默了。

顾淮看看颜夏,颜夏又偷偷看看顾淮,顾淮说:“我能不能申请一下让小夏回避。”

李秀兰温柔地说:“当然可以。”

她从包里掏出一根鸡毛掸子,又掏出一条跳绳,“你挑吧,要哪个?”

颜夏仔细观察了下。

鸡毛掸子的柄粗细适中,上面缠绕着东西,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材质。

跳绳的绳比较细,颜夏一眼就看出来了,是钢丝绳。

她只是这么看着就觉得疼了,好像选哪个都不太好啊。

顾淮说:“我选鸡毛掸子。”

他安抚地捏了捏满是担忧的颜夏的手,“没事,我妈有分寸的,你先离开一下。”

李秀兰一把拍开顾淮摸到颜夏手上的手,“你别在她面前装可怜。之前说话的时候怎么不经大脑?”

颜夏一步三回头地跟着顾老爷子出去了。

几分钟后,李秀兰打完了,颜夏看着顾淮胳膊上的印子,心疼得不行。

顾淮倒没什么感觉,这就是看着厉害,过一会儿就消了。但这不妨碍他享受被颜夏帮忙冰敷的感觉,虽然实际上也不需要就是了。

过了几天,顾淮不但做完了笔录,还开始着手民事诉讼。当然了,还得让78所帮忙一下,毕竟他住院,也没法出去找专业人士。

颜夏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盗窃罪也就是把财物退回去,那个罚金是给国家的,而不是给他们的,顿时觉得很不科学。

只是退赔财物,其他都不需要赔,除非有物质损失。这合理吗?

所以顾淮说:“打伤人,也是得赔钱的。”

颜夏看着顾淮要求赔偿的数目,感觉除了有据可依的费用以外,这精神损失费拉得是不是有点高?

顾淮说:“我的精神不值钱吗?反正法院也不一定判,先把赔偿金额拉满,他们觉得不应该赔那么多,自然会把赔偿金调低的。万一呢?”

颜夏觉得非常有道理。

马俊河瞅着顾淮这个样子,估计那个叫什么戴嫣然的花痴,再也花痴不起来了。

往家里捡帅哥?

现在不但要被被帅哥以被打出“轻微伤”为由索要民事赔偿,还要被公诉盗窃罪。

鉴定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再加上得上缴国库的盗窃罪罚金、盗窃罪的拘役时间,以及即将留下的案底,估计会让戴嫣然充分理解为什么不能往家里捡帅哥。

不过正常人类也不会把人往家里捡就是了,能往回捡都不知道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不是变态,就是脑子里真的都是水。

因为调解的缘故,颜夏到现在也没怎么给他好脸色看,马俊河也觉得自己很冤。

这不就是常规调解一下吗?颜老师怎么这么记仇?

她又不是不知道理想的诉讼情况总是和现实有很大差别。关系到灵异的案件,尤其是这种涉及可以影响人类情绪和思想的鬼物的案件,出于灵异因素排除难度大、证据收集难度大等很多现实因素,真按照证据判下来,他们搞不好就吃亏了。

排除灵异影响的程序多麻烦,真严格按照证据来,对他们也未必有利。调解可以不需要按照法律对证据的严格规定结案,说不定对他们更有利的啊?

不过从颜夏和顾淮的态度来看,打伤顾淮这件事,那个戴嫣然要是赔得让他们满意,调解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但是盗窃罪这个事,他们确实不会谅解就是了。估计还是都有气,就算证据不足,他们也会把对方拖进诉讼里,让对方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神成本,好让她长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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