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为王第四百四十七章 郑芝凤买国债
郑之凤回到漳泉见到郑一官的时候,郑一官也刚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了苏松道发行的国债的内容,正召集郑家的子弟在商议这件事呢。
自从起家的时候开始,郑家就一直在海面上讨生活,对于海上那些星罗密布的大小岛屿,可以说郑家比大明的任何一个世家都要了解,对于这些岛屿的用途的认识,也比大明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刻。
许多岛屿虽说荒无人烟,可地理位置却十分重要,扼守海上交通要道,别说开发土地了,就算什么也不干,只要在岛上立个码头,设个关卡,收收过路商船队的过路费停船费什么的,就能赚的盆满钵满,坐拥金山了。
以往郑家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事,现在路过闽海的商船,也得向郑一官家购买过路费,插上郑家的旗帜之后,才能畅通无阻。
但是,那毕竟只是私底下的勾当,上不得台面,郑家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做得太过火。即便在海上再猖狂,再目中无人,回到岸上的时候,郑家也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
但是贤侄,朝廷以海外尚未开发的岛屿作为抵押,发行国家债券,只需要五十万两白银,便能够拥有一座岛屿的开发使用权,这对郑一官来说,诱惑简直比自己现在这个游击将军还要大!
游击将军再好,那也只是大明朝廷下辖的一个小兵头,哪有自己在海外称王称霸来得逍遥自在?更何况,名义上是拥有一座岛屿的开发使用权,但私下里,以郑家的实力,只要有了这个名义,那还不是想占多少占多少啊?
岛上有人?好办,直接杀光就是了,这不就变成无人之岛了么?小岛有主?更好办,杀掉主人,自己不就成了岛屿的主人了么?
当地土著联合起来反抗?打得赢更好,一股脑儿全杀了,方便省事。打不赢也没事,这是咱奉了朝廷的旨意行事呢,日月所照,江河所至,那可全都是大明的土地!
而且最主要的是,郑一官一直对闽海外的那座方圆几百里的大岛垂涎三尺,做梦都想在那上面正大光明的开宗立派。现在,如果能够用五十万两银子,就拥有这个大岛,郑一官恐怕做梦都想笑!
在漳泉老巢,郑家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做出了决定,然后又用了两天时间筹集银钱。三天后,刚刚回到漳泉的郑之凤,又带着五十万两银子巴巴的往浦东新镇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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